4月18日,笔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一份广西平果市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
2020年4月,一名女子李芳(李芳)经人介绍,与某政法部门领导陶某认识、来往。
同年8月,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李芳以陶某曾与其“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为由,要求陶某提供一个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否则将到纪检部门举报。
陶某于2020年11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自称其受到敲诈勒索;两天后,李芳被公安机关抓获。
尽管相关判决文书,并未披露“某政法部门领导陶某”的个人详细信息,但根据笔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这名“陶某”,就是广西崇左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陶辉。
根据案件资料及公开信息,案发时,李芳27岁,而陶辉已经52岁。司法文书显示:
2020年4月,李芳与陶辉在饭局中认识,双方添加了微信;2020年8月30日,陶辉邀请李芳等人,一同在南宁市某饭店吃饭,当晚陶辉酒醉后,被人送往当地一酒店入住,李芳一同前往,两人入住同一房间。
法院在判决书中,描述极其含糊,并未明言陶辉是否与李芳发生关系。但据知情人士介绍,双方在此后长期保持情人关系。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李芳为了从陶辉处获得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赚取提成,数次前往崇左市找到陶辉,并以双方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为由,威胁、要挟陶辉“必须提供一个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否则将到纪检部门举报并告知其家属。
身为崇左市政法委书记的陶辉报警后,负责侦办此案的,便是崇左市公安局。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李芳被刑拘。2022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芳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5年。
平果市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李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还称,李芳采用威胁、要挟手段,索取他人财物2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李芳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李芳上诉后,2022年6月21日,广西百色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笔者注意到,李芳在上诉时提出,她的本意并非是向陶辉勒索财物,只是想找理由去与陶辉见面,求得陶辉的青睐或垂爱,进一步发展两人的亲密关系。
李芳的亲属也表示,李芳在与陶辉的交往过程中,从始至终没有向陶辉索取金钱财物,陶辉也没有给予过任何财物或工程项目,反而是陶辉以“项目交流”为由,引诱李芳与其发生关系,还在此后的交往中,许诺与李芳结婚。
“陶辉说,他的父母都不在了,会把李芳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对待;陶辉还说,自己只有一个女儿,与妻子多年感情不和,希望李芳为他生育一个儿子。”
李芳亲属认为,法院的判决,是“过度维护”品行不端、作风不正的好色之徒,而忽视了女性在与其交往中遭受的客观伤害。
笔者注意到,广西百色市中院维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芳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后不久,2022年11月4日,广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陶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陶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委监委称,陶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当作赚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征地拆迁推进、奖补资金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网友看法
1、网友馨庐知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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