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罚相当”之外,“法情相宜”是不是也要跟上呢?
据报道,近日,浙江台州农民应义红到台州市司法局,感谢司法局对其提供法律援助,让其减轻了处罚。原来,应义红去年宰杀了一头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款5万元。所幸,台州市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行政调解,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当事人情况,撤销原处罚决定,减为罚款5000元。
↑报道截图
从罚款5万到5千,相差十倍,不得不说,这个对比结果还是很悬殊的。也难怪,虽然被罚了5千,应义红依然对司法局表示感谢。这起案件在网络引发了热议,网友们普遍比较同情这位农民,可能是因为很多人都有着“农村杀猪”的记忆。
在农村长大的人都知道,以前逢年过节,宰杀自养猪既是流传已久的民俗,也是丰满的儿时记忆。这些宰杀后的猪,主人往往吃不完,会分售给亲友邻居,或者物物交换。从这起案件中也可以看到,应义红杀猪是在去年端午节,先是分送给亲友,然后还有剩余,便由他妻子拿到村口售卖。
俗话说,条件足够的时候就讲究,条件不足的时候就将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以饮食为例,必然越来越注重卫生、健康,也因此,检疫、规模化、标准化已成了食品安全的要素。但是,对于半辈子从历史中走来、还未走出农村的人来说,也应该给他们一些时间和空间。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地执法部门给出的依据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从这个条例来看,700元确实不足1万元,而最低处罚是5万元。但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因此,不能机械地执行单一条款,还要参考上位法、类似案例、具体情节等。
正如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宣豪所讲,应义红家是初次出售自宰猪肉,数量不多,且未造成社会危害;此外,应义红因车祸致残,夫妻俩以务农为生,家庭经济困难。这些具体情节,不能视而不见。邵宣豪认为,执法人员机械地按照罚则规定执法,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过罚相当”原则。
我们常说,法律法规要长牙齿,但是在一定的具体场景中,也要长柔舌,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法律是刚性的,执法却可以是柔性的。而且,一项法律法规,从制定到出台再到实施,既需要一个与社会磨合、适应的过程,也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加强普法。
有一个细节是,应义红一家面对处罚很是困惑,表示“想不通”,这其实本身也反映了问题。如果说,应义红真是不知道宰杀自养猪不能售卖,依然按照传统的生活习惯行事,那么在这起违法案件中,该反思的不仅仅是直接违法的当事人。“过罚相当”之外,“法情相宜”是不是也要跟上呢?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翟礼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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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爱生活的葡萄S6:一个农民杀猪违反了有关条例,竟要天价罚款,這是要就将农民逼上绝路。后患无穷。
2、网友海平817:五千元也不应该罚。相关部门对生猪宰杀规定宣传不力,导致农民不知道,因而违规宰杀,情有可原。同时,国家应当指导并帮助养猪农民有一个依规宰杀出售的渠道。
3、网友江山无限马王19780512:这是什么风向标[what][打脸]
4、网友科技芒果1R9:也许再过十年,不能自己宰杀鸡鸭鹅了。
5、网友laodong:这是人干的事吗
6、网友快乐水滴Tj:老鼠头没事,卖猪有事。
7、网友手机用户63177241111:这事是人干的,我们这边自养猪不都杀了卖的吗!也没有听说谁罚款的。
8、网友代代呆呆呆:罚款就不对,而且大不对。你们知道5ooo元对农民来说是什么吗?
9、网友正大光明清泉PU:感谢什么?唉!不想说!
10、网友秋天的风6210:我就想问,相关部门这么严格执法,当地的假冒伪劣,影响人民身体建康的食品已完全杜绝?还是柿子只敢软的捏?
11、网友翠花想你了:现在农民自家的东西都没有自主权了?
12、网友Innocare:A股财务造假几十几百亿,顶格罚款几十万,对比一下量刑,真的良心不会痛吗?
13、网友继续努力947:农村杀猪太多吃不了分点给别人这是正常的现象,还要罚款,想想我心里就堵得慌
14、网友AW锥叔:不知道别的地方!坐标河北,我们村儿里自己交易没哪个会管你,只要你去市场,那就必须过检疫,会给你的肉上面扣一个章,三五块钱!假如你不认可,那你就不要通过市场,集市,庙会这些交易就可以了!
15、网友一丝不苟柳叶T0:说真的,真的没必要限制农村的农民私人养猪。如果担心农民养猪不安全,兽医可以定时到农村去为猪打防疫针。农民也不容易,他她们除了种地耕田外,经济来源路很窄,农民私人养猪养鸡养鸭就是他她们的微博收入。有关部门可否考虑一下让农民私人养猪?
16、网友留掉痕迹吧:魔鬼在人间啊
17、网友草根jjz999:胡乱执法,把农民的满意度幸福感全弄没了!
18、网友斑马不是黑白:私自杀猪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家里农村的,卖了二十几年猪肉,拿猪肉必须指定地点拿,私自杀猪不行,要把猪买给本地食品局盖了章才行,奇葩运行模式
19、网友一往无前叶子KCd:只要不生病比大型养的好吃多了,怪不得近年买不到了!我记得十年前农村都是把煮熟给猪吃的。
20、网友西安90后小哥:那些食品造假致毒的企业不管一下 管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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