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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遭陌生男子殴打流产案开庭

来源:大风新闻 时间:2024-11-22 05:37 阅读

28岁孕妇公开场合遭陌生男子的猥亵和殴打,不仅导致耳聋,所怀胎儿也被迫流产。

1月11日,案发半年后,这起寻衅滋事案在广东珠海金湾区法院开庭,受害者曹女士的男友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女友身心遭受双重打击,“她要先把孩子流掉才能治疗耳朵。当时受案的强制猥亵,后面变成了寻衅滋事。”

>>>无妄之灾

“他喝得醉醺醺过来问我女朋友要烟,无缘无故动手”

1月11日上午开庭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受害女子曹女士的男友朱先生(化名)。

朱先生介绍,自己是广东湛江人,女友来自江苏。2023年5月5日早上7点多,女友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一家酒店大堂等待办理入住时,在酒店大堂和门口,遭遇白衣短袖男子谢某的骚扰和殴打。

“他57岁,是摩的司机,珠海当地人,他不是酒店的住客,是过来到酒店二楼足浴店,没沐足就下来到一楼坐着,喝得醉醺醺的,过来问我女朋友有烟嘛,我女朋友说没有,他就无缘无故地动起手。”

朱先生表示,女友走到前台办理房卡时,谢某仍辱骂不休,并用右手击打她的头部。

>>>酒后滋事

“他有猥亵,酒店监控视频里有记录,闻到他身上有酒味”

谢某对女友有猥亵举动,“我们也不认识他,他有猥亵动作,酒店监控视频里有记录,他就直接用……监控视频里面看得清清楚楚的。”

事发酒店监控截图

朱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曹女士遭遇谢某的纠缠,有推搡动作,她到酒店门口打电话报警时,对方跟上来先是从背后摸了她……

朱先生力挺女友,在那样的情况下,女友出于本能地条件反射地将谢某踢开,“她是正常反应,她是正当防卫。”

朱先生称,“我女友的姐妹在那边,她是去那边玩,然后我也正赶过去准备入住酒店。当时酒店只有一个前台工作人员,事发时我还没有赶过去,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半小时。”

朱先生称女友当时报了警,谢某是酒后行凶,“当时我女朋友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后来带到警方那里,民警也说‘你们先回去,等他酒醒了再说。’”

>>>伤害很大

“她当时怀孕四五周,为治疗耳朵必须把孩子流掉”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谢某)对我女朋友伤害很大,不仅把她左耳朵打伤,后面怀的孩子也流掉(人工流产)了,她到现在心情都很不稳定。”

医院诊断证明显示,曹女士左耳外伤,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

“我女友28岁,我们现在还没有领证。”朱先生表示,胎儿和耳朵只能选择一个,“她当时怀孕有四五周,最后为了治疗耳朵,没办法,必须要把孩子流掉,医生说治疗耳朵必须要吃药才能把耳朵治好,所以最后才把孩子流掉了,不用药耳朵治不了。”

>>>羁押半年

“开始立的是猥亵跟寻衅滋事,后面就剩寻衅滋事”

“今天上午10点,案子在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第7审判庭开庭,我女友参加庭审。”

庭审结束后,朱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对于谢某寻衅滋事案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左右。

“一开始立案立的是强制猥亵跟寻衅滋事,后面就变成了寻衅滋事,没有强制猥亵了。”

朱先生表示,庭审结束后,女友情绪不太好,“律师给我说,打人者有可能释放。民警昨天(1月10日)也说他就关到今天就释放,我们有点接受不了,他从去年5月22号被抓到今天,应该有6个多月吧。”

朱先生称,1月11日上午,该案在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第7审判庭开庭

>>>警方回应

“我们办理案件已经完结,现在要看法院怎么判”

2023年5月21日,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立案告知书显示,警方认为这起被强制猥亵案有犯罪事实发生,属本单位管辖,需追究责任,现立案侦查。

当日,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三灶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显示,曹女士5月5日报称的被强制猥亵案已受理。

2024年1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三灶派出所,民警表示:“案情不是问我们,如果法院判了,释放该是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这个我们这里不清楚,我们只是办理案件已经完结,现在要看法院怎么判。”民警表示,不能提供具体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

>>>受害者诉求

“要求严判,对他从重处理,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

记者获得的曹女士与办案民警的短信沟通记录显示,警方告知其伤情鉴定结果: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曹女士称,因为谢某自己的孩子没了。“因为他,我的孩子才没有的,一条人命,我耳朵都没有恢复,怎么不构成?我作为一个母亲,孩子因为这种人没了,谁给我天理?”

朱先生告诉记者,打人者至今也没赔偿,也没有道歉,“我们要求严判,对他从重处理,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光是治疗耳朵医药费就花了1万多元,他家里也拿不出来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0000)

网友看法

1、网友蓝色屋顶80268774:关系很硬啊

2、网友我的她她她1:这个算不算故意杀人?肚子里的孩子也是命啊

3、网友正义的来福灵儿:明显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4、网友芷秋枫韵:唉 普通人伸张正义太难了,本不该这样的。

5、网友天猫优品昆山千灯店:这种公安工作人员,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为什么不送检院起诉罪犯

6、网友寂静恶魔420:就这?是不是得感谢法治社会和当地公安机关?

7、网友2204622254:酒店的保安呢?

8、网友朱晓峰281:应该是过失杀人、强制猥亵、寻衅滋事,要重判,喝酒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

9、网友睿智旭日h:必须严惩[灵光一闪]

10、网友端庄可乐VOV:故意杀人,暴力伤人,寻衅滋事,猥亵,数罪并罚。牢底坐穿了

11、网友朴实生活家sA:酒店也有责任!保安不是保平安的?

12、网友自由的水滴啊啊啊啊:这是故意杀人吧,出了人命

13、网友dw72304:[发怒][发怒],应该判故意杀人,一条人命,连孕妇也欺负,[刀][刀]

14、网友博学的凉皮:竟然没有故意伤害罪,真是笑话。

15、网友清泉有语:这是真的吗?坏人得以横行的依据是啥?

16、网友钱掌柜七七:骚扰殴打孕妇的罪加一等,得翻倍!

17、网友非常帅的凉面:听说要判这个孕妇 还要赔这个猥亵者钱 还要把孕妇拘留[捂脸][捂脸][捂脸]

18、网友希腊爱情海海:就这样的事件,这样的判决,还有很多人在网上带节奏说法律都偏向女性呢,怎么偏了?没看到,反而是纵容了犯罪分子

19、网友追风2117081:别把啥事都推到喝酒上面,喝再多头脑也是清醒的,

20、网友灵巧风筝Dg: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量刑太轻,犯罪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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