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钢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钢建利用担任贵阳金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工程二期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贵州大学正厅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看法
1、网友刚刚看到:真是大快人心,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必须严惩不贷,坚决打击,为纪委和检察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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