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新办举行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这五类都是我们要重点打击的。(国新网)
网友看法
1、网友祥城春雨: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好,堵住了漏洞。立法了,虽然是试行。[赞]
2、网友爬地板捡钱:把那些常年不盈利,造假的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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