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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毋因打假者身份模糊真问题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4-11-22 02:40 阅读

对此类事件的关注焦点,包括市场管理方和监管部门受理这类举报,不该是纠结于“打假者”“举报者”的身份如何,而关键是看他们曝光、举报的乱象,是否真的属实

5月25日上午,网络博主@铁拳出击发布视频,称芜湖一黄金回收店出现鬼秤,约31克黄金项链在店内工作人员称重下不足16克,双方发生争执。据报道,当地警方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芜湖12345市民热线回应称,事情已转到相关部门,届时会公布处置结果。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多起打假博主曝光“鬼秤”的事件引发关注。这次由于涉事黄金单价高,并且“缺斤少两”几乎达到了折半的程度,网友的围观热情自然就更高了。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就举报事宜进行立案调查,真相究竟如何,还需尽快给出权威结论。

在新闻评论区,有人说你自己的黄金有多少心里没数吗,差这么多为什么要卖呢?暗指其故意而为。不可否认,无论是前些年的“职业打假人”,还是近几年网络上出现的“打假博主”,他们参与“打假”一直伴随着争议。特别是网红打假博主在摄像头下“打假”的过程,更是被贴上“蹭流量”的标签。但客观上,这类“打假”将包括“鬼秤”等在内的市场乱象曝光出来,本质上依然是一种社会监督行为,因而对此类事件的关注焦点,包括市场管理方和监管部门受理这类举报,不该是纠结于“打假者”“举报者”的身份如何,而关键是看他们曝光、举报的乱象,是否真的属实。

就拿此次事件来说,如果连黄金回收店都没法杜绝“鬼秤”,这显然直接冲击了很多人的日常认知——自己卖出的黄金,是否遭遇了同样的“坑”?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全程录音录像,即便遭遇了“鬼秤”,普通消费者还能够有效维权吗?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还未出炉,但黄金回收店存在的“鬼秤”现象,其实早有曝光。

如在几天前,泰安市泰山区查获一起黄金回收计量作弊案,执法人员在一黄金回收店内查获计量使用的电子秤4台。经现场计量测试,发现该电子秤可进行按键调节,使称量重量不同程度的低于黄金饰品的实际重量,商家以此非法获利。今年初,杭州市拱墅区通报“一黄金店使用鬼秤”事件:经技术机构鉴定,涉案电子秤不合格且存在违法改装,相关部门对该电子秤予以没收并对商家处罚款22000元。

有相关案例在先,这起事件的真相就更有必要一五一十地查清楚,因为它可能涉及大家对于整个黄金回收市场的认知:“鬼秤”是否真的如一些网友所质疑的,已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如果“鬼秤”的确不再是个案,市场管理部门又该如何对该行业作出更有效的监管?这些理应引起更多地方的重视。当然,如果不存在“鬼秤”,涉及诬告的,也应依法让恶意举报者付出代价。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林林总总的、越发普遍的网红“打假”现象,一些地方在处理上似乎总难免存在过多的顾虑,从而导致在处置、应对上容易陷入误区。比如,将网红曝光市场乱象当作对一个地方的“揭丑”,甚至表现得风声鹤唳,将应对重心放到了防范打假博主上。

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思维。一个地方的市场规范程度,的确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组成部分,但问题的曝光,也是推进市场规范的契机,如果能顺势打上监管补丁、堵住漏洞,这对地方的长远发展其实是件好事。毕竟,问题需要解决,掩盖问题不可能真的让一个地方变得更“好”。而且,问题曝光后,处置问题的态度和过程,本身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和社会治理水平的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高效地处置各类举报,恰恰能为城市形象加分。

总之,网红博主打假作为一种更灵活也往往释放更大舆论影响力的市场监督形式,对于各地的市场规范程度以及市场监管水平的确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承接”好这种新的社会监督力量,并将之转化为市场监管和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外部推动力,每一座城市都将是“答卷者”。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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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51区放风筝:打假就是打假,重点不是故不故意。执法部门没作为普通消费者又没办法,从市场乱象来看,不管他以什么目的,只要他打假就是英雄

2、网友永远滴杰队228:这种案值高的基本不是行政处罚就能解决根源问题,这次曝光案值都有7千多元,没有曝光都不知还有多少列,公安部门绝对要按刑事来立案

3、网友记号60453051:应该刑事立案!按诈骗罪起诉!

4、网友油炸多余脂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难道只是一个传说……[捂脸]

5、网友风趣星空jMj:老百姓活得够苦的了,还有这么多吸血鬼,该如何处理呢?

6、网友正大光明梦想pyk:别人举报不法分子反而质疑举报人动机,实属不应该,如果他们不举报,执法部门也不作为,任由不法之徒昌狂行为,受伤害将是平民百姓和消费者

7、网友枭龙168:支持打假英雄,坑害百姓的人应该刑事立案

8、网友方寸一生:曾经有多部门联合发文:要严厉打击知假买假,也就是变相支持文中报道的商业行为。对于企业的犯罪能不抓的不抓、能不捕的不捕、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

9、网友静亓86: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效率跟上了,还需要打假人吗?打假人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我支持职业打假人!

10、网友背井离乡j:我一直想知道(相关部门)到底是哪个部门?

11、网友友爱柑桔s:为打假者点赞,为这种国情而悲,为什么这么多假?值得国人深思,值得管理者关注!

12、网友热情晚风0dg:不管打假者任何目的你没问题遵守法律规则有什么可怕!不管打假者曾经如何只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箭指商家鬼称就是好汉也!正义人民一定支持你们!

13、网友文心智言:菜,海鲜肉,有来个黄金

14、网友小马哥玖伍贰柒:使用缺斤少两应该按盗窃论

15、网友静亓86:上市公司造假竟然不入刑?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16、网友是晓风啊:转发了

17、网友小马子8888:转发了

18、网友我爱小李子:不管是怎么个打法,只要是矛头对准不良商家那就应该支持,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不臭也不会招苍蝇

19、网友消费主义控制世界969:消费主义经济早沦为诈骗经济了,要不然越打击诈骗越多

20、网友虫眼观世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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