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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摄影师贩卖女童写真”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时间:2024-11-22 05:58 阅读

5月27日23时55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5月27日网上反映,有人在网上出售所谓的女童写真照片,警方即开展调查。经查,陈某某(男,27岁)利用其开设的摄影服务公司为儿童摄影之便,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将拍摄的照片贩卖牟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海警方高度重视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对侵犯少年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开展打击惩处。

此前据极目新闻报道,5月27日,上海市一儿童写真馆摄影师被指大量售卖女童的照片和特写花絮。网友爆料的截图显示,一家儿童写真馆在其社交平台的粉丝群内,公开讨论女童的照片。此外,该写真馆的摄影师还在QQ群内售卖女童照片和视频,这些照片和视频的售卖价格在几十元到两百多元不等。爆料网友称,该写真馆的摄影师“每周都背着家长卖图”。

记者注意到,该写真馆账号在某社交平台上还拥有2300多人的粉丝和2.2万人的点赞与收藏。其微信公众号还发布了不少女童的摄影照片,主要约拍上海女童的照片,其中有被售卖视频的女孩也出现在视频号中。截至发稿,该写真馆在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内容已无法查看。有网友称,该写真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从民事层面来看,私下大量售卖拍摄的女童照片的行为,涉嫌侵犯女童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女童家长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此外,行为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黄河综合:@警民直通车-徐汇站、极目新闻

编辑:俞丹

网友看法

1、网友怡然清心hu6:“儿童写真馆”本来是很好的正经生意, 唯利是图的法盲付出民事刑事代价❗

2、网友财神到189:买别人孩子照片有啥用啊?

3、网友可乐自由派:要重点关注买卖这类东西的人,变态群体,潜在的犯罪人员!

4、网友HS2000:处罚太轻,才是屡禁不止的根源,侵犯隐私权谋利应该入刑,并罚没十倍违法所得

5、网友光影新僰客:不去拍摄就没有贩卖,没有贩卖就没有伤害!

6、网友人闲茶香:自己的孩子为什么拍写真?

7、网友风熄堡的风:贩卖公民信息,尤其涉及儿童的在哪都是重判,极其恶劣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8、网友不凡的小唐: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叫代价

9、网友阿廖沙:什么在买

10、网友叽歪大叔讲故事:这应该重罚,应该按照获利的10倍处罚。

11、网友胖子42905:“儿童写真馆”本来是很好的正经生意, 唯利是图的法盲付出民事刑事代价❗

12、网友宅猫27:这种只有重罚重判才能切断源头

13、网友最爱椒盐龙虾:罚款就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坐牢也得坐

14、网友南京庆哥LQP:查到底!

15、网友皓月银河Victor:标题没显示全,看成了“摄影师大量贩卖女童”[捂脸]

16、网友头头非道:看评论很多人对写真有误解,以为是儿童不宜的[捂脸]

17、网友仟伊爱文学:这样的摄影师,真的该好好惩罚,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让当事人告他

18、网友枫58023932:这种照片也有人买?

19、网友敏敏的日记:手机相机都可以拍,照相馆动不动大几百上千,那些相框摆件都没地方放,除了老大周岁时拍过,老二五岁多了没去拍过。

20、网友优雅天空1oF:买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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