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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化工油食用油混装无异于投毒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4-09-17 03:10 阅读

谁也想不到街边加油站的油罐车里面可能也装过我们炒菜的食用油。近日媒体曝光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一些油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引发舆论哗然。

让人意外的是,中储粮这样的央企下属天津分公司居然是涉事主角之一。近日中储粮集团公开回应,称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该集团要求直属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全面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

中储粮亡羊补牢的同时,消费者仍有不少困惑与错愕。因为这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地沟油。通常来说,我们只要不贪图便宜,选大品牌,选知名厂家,就能避开劣质食用油。但大品牌也会在运输环节出现化工油食用油混装的漏洞,这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这不仅仅是做饭烧菜的问题,还有面包、薯条、烘焙、蛋糕,几乎囊括所有的零食等领域。

而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居然已经是较长时间以来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大于天”还只是一种愿景。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这种混装行为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极端漠视。

一切不合理的商业行为背后都有经济利益作祟。对于运输方来说,最终还是钱的问题,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为的是可以省下数百元的清洗费用,成本下来了竞争力上去了,别的运输车辆只有跟着“卷”。但对于食用液体出入库的管理方,尤其是中字头这样的接收方,坚称“不验罐是因为没办法分辨”,则完全令人咋舌。相信这不是因为无能,而是因为无德、无责任心导致助纣为虐。舞台上的草台班子,无非演出效果差一点,出不了大事,这样的草台班子会要了消费者的命。

要说《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食品运输没有规范也不符合现实,运输管得严、销售环节管得严,食用油没问题,运输车辆本身也没有问题,但到了衔接的关键节点则出现没人管、不愿管的真空,造成食用油进了消费者嘴里,就是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法律手段尚有空子可以钻。据悉,食用油运输方面迄今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推荐性的某项规范当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约束率相当有限。能否多部门协同以及技术手段此刻能否补足短板,成为很多外行人的疑问,亟须行业内专家给予解惑。

要感谢曝光此事的媒体,让我们看到了食品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但让人痛心的是,这么多年,没有行业内的人站出来,而是靠记者得到线索追查出来,媒体干了监管的活。食品安全,要不得的是形式主义。哪有那么多草台班子,凡事只怕“认真”二字。 □ 路桂林

网友看法

1、网友正大光明百灵鸟aw:哈哈这才是真正的调和油[捂脸]真黑

2、网友正大光明奶酪WEN:监管的,检测的,运输的,卖的,买的,必须全琏条严查,严罚,判刑,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

3、网友一碗咸豆花r:还是法制吗

4、网友自由露珠q:国内食品安全令人堪忧,就是层层监督不到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百姓埋单,医院人满为患!

5、网友洒脱熊猫WI:食监不介入那只有公安介入了!

6、网友wx123208946:求求管管食品安全吧!

7、网友没牙仔myz:追责到底吧

8、网友河北老区人: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投毒罪!

9、网友想挣钱全靠演:反正卖给老百姓,无所谓[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10、网友无双星空vibb:那就按投毒判刑呀

11、网友黑色的朴实豆浆:荒唐的事今年特别多!

12、网友伏尔加河的趣事儿:所以我们纳税人的钱,给食品安全监督局开工资的作用就是坐等记者曝光后 才会干活吗[看]

13、网友热闹轮船HE:食品安全在中国任重而道远,哎

14、网友正义之剑:正确的运输方式是专罐专用,食用油和工业油严格区分,洗能洗干净吗?

15、网友Tomorrowisbetter2021:有人投毒很可怕,更可怕的是所有的机制全失灵,一路绿灯。

16、网友上善如水XC:这是妥妥的犯罪,难道 这都不抓吗?

17、网友无双帆船b1:现在也只能靠媒体了

18、网友ml芷蕾:专项专用,用食品油的罐就只能用在食品中,其它煤油制油等化学液另外专用罐 ,而且千万不能混。就是清洗了也有残留液的 液体很容易渗入金属制品表层的[呲牙]

19、网友醉意倾城:应判刑

20、网友温柔百灵鸟NU:你说的对,它们打官腔,你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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