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8月1日公布。
根据意见,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多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意见重申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工作。
意见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和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并明确可以通过缴费方式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公平维护全体参保人利益。
根据意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同时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网友看法
1、网友树也是生命:医保有共济的形式,社保也可以引进这个形式。
2、网友流年逝水321:退休金和医保挂钩啊,按比例交
3、网友大雷家纺QQ: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应该有奖励减少机制,
4、网友你的风景1233x4c:应该返现十分之一[灵光一闪]
5、网友y异x乡r人:这个如果落实,值得点赞[赞]
6、网友端庄奶茶EP:[赞]
7、网友孔雀开屏w:转发了
8、网友大足融媒:新华社权威快报丨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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