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据丹东警事消息,一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男子盗窃邻居家财物,还在作案后留下了字条,企图阻止受害者报警。
近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帽盔山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8月8日21时30分许,孙女士回家时发现家里被人翻动过,一番查看,发现放在包内的5000元现金被盗,赶忙报警。接到报案后,帽盔山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开展走访调查。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年轻男子,其在孙女士家门前翻动鞋柜,疑似寻找孙女士放在鞋柜里的钥匙。孙女士一眼就认出,该男子正是另一户邻居刘某。
8月9日12时许,民警来到犯罪嫌疑人刘某家门口,但敲门无人应答,民警便在刘某家楼下设伏。半小时后,刘某走出单元门,准备骑车离开时,民警上前,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在刘某家中发现被盗窃的现金。在审查过程中,刘某承认自己偷了孙女士的钱。
据刘某交代,自己盗窃后琢磨着事主肯定要报警,所以留下了纸条,以“走投无路”为由盗窃,恳请事主不要报警,并表示2月内还清。不管为什么要留下这字条,自己的做法确实涉及到了盗窃,所以必须要为相关的行为负责。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要做好居家安全防盗措施,钥匙不能随意放置,以防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请及时报警。
【来源:丹东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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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上进的宇宙si:是我可能真不报警[呲牙]
2、网友桉的萱儿:这个可以留下证据,等还款日期到了再说。
3、网友善缘142748233:是我肯定不报警,等他俩月。
4、网友一壶清茶:没人问右边这个妹子漂不漂亮吗?
5、网友南北生活记:家里就缺5000块钱?还去报警!万一人家真是遇到困难了呢!
6、网友A茶香如花:我会给他2个月时间,相信他是真的遇到坎了
7、网友馒头好吃的:在这说不报的,拿的不是你的钱[呲牙]。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恶,这次拿你5000你不吭声,下次来了就翻箱倒柜。
8、网友渝伱童乐:给你说了不要报警借你的钱两个月就还给你,你还是报警了,真不够意思。[泪奔]
9、网友桂林老冤:有欠条,也注明有还款日期,还留有视频证明是邻居进屋拿钱,说盗,行不通!? 盗窃,法律上指:秘密窃取。
10、网友爱瓜王子:这个年代5000不算大数,如果这个人平时不是作恶多端,等他两月又何妨,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11、网友风趣的福到:盗亦有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盗窃方式不一样,叫“借盗”,也许是他急需用钱,找不到借钱的地方,就用这种“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的方法把钱拿走了。应该给他两个月的“考核期”,把他偷盗的证据保留好,看他会不会真还钱,如果没还钱,再报警处理。
12、网友毛毛:既然是邻居,人家留了姓名,还款日期,就等他2个月又何妨,2个月没还,就当别论,这不现在弄的成了仇家
13、网友唐先生带你躺旅拍呀:评论区全是好人…好人还是多…可恶的是资本家…
14、网友跟天天说英文:这丘本来可以帮助一个人,现在是害人一生。如果此人出来无工作而报复,不知又如何?
15、网友用户9834018447231:借的也报警?
16、网友吕不韦堂哥:为什么不偷4900,硬要拿多那100?
17、网友悠悠1321077:开口借,写个借条不行吗?
18、网友方也人聿:是我肯定不报警,三个月后不还我会问一下他怎么打算,如果确实为难可以再给三个月,不还再报警也不迟,又没过追诉期
19、网友静心,:唉,你不留纸条估计就没事了。
20、网友云淡风轻:因为五千块,两个人都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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