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时报》19日报道,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地方法院公布裁决,驳回了美国汉堡王公司(Burger King)对印度当地同名餐馆发起的一项长达13年的侵权诉讼。报道称,这一裁决令人惊讶,是在宣告汉堡王这个品牌属于这家印度餐馆。
《印度时报》报道截图
美国快餐连锁品牌汉堡王指控位于印度浦那的这家“汉堡王”餐厅商标侵权,寻求法院批准永久禁令,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和停止使用该名称。这起诉讼是在2011年发起的,而浦那地区法院在本周驳回了诉讼,做出了有利于当地餐馆的裁决。
法院给出的裁决理由是,自1991年以来,这家餐厅一直以“汉堡王”的名称经营,远远早于美国连锁店汉堡王进入印度市场的时间。不过,美国汉堡王公司成立于1953年,并于1959年在美国登记更名为“汉堡王”。
按照这项裁决的说法,原告在印度的第一家快餐店是于2014年11月9日在新德里开业的,晚于那家同名印度餐馆的开张时间。法院的裁决还称,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原告的主张,即被告的店面使用这个名字会迷惑或误导顾客。此外,原告未能证明因涉嫌侵权行为而造成的任何实际经济损失。法院还表示,汉堡王公司在试图证明这家餐馆在经营时侵犯了其商标权益方面“悲惨地失败了”。
报道称,遭起诉餐馆的老板此前表示,反对法院受理这起案件,称这起诉讼具有恶意,是为了打击真正的顾客和小企业。老板还提出,除了“汉堡王”这个名称外,原告的商标和他们的餐馆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这家餐馆的老板还提出了反诉,要求汉堡王公司赔偿200万卢比的损失,理由是在漫长的法律诉讼中,这家小店遭到了骚扰。然而,法院也拒绝了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认定除了口头证据外,他们没能提供任何其他证据来证实这些赔偿要求是合理的。
《印度时报》指出,印度法院的这一裁决,可能会影响此后涉及印度本地公司和跨国企业的商标纠纷案件。
网友看法
1、网友温和的良夜:乔丹在我国也拿过乒乓球拍[呲牙]
2、网友DVD大兄dei:外资坟场并非浪得虚名
3、网友冷山1919:回旋镖!看看乔丹!!
4、网友258知足常乐:这次,我支持印度法院的判决。印方的逻辑是:我开张时还没有你呢。怎么你一来,反而是我侵犯了你的权利。
5、网友Army乐乐:谁也别笑谁,看看中国乔丹
6、网友久不久遛遛:王致和丨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 2006年7月,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德国注册商标时发现,其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德国公司抢注,并且商标标识完全相同。双方协商未果,2007年1月,王致和集团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对欧凯公司提出起诉,追讨商标权。11月14日,该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欧凯禁用此商标,并撤销商标注册。欧凯不服,于2008年2月向慕尼黑高等法院上诉,2009年1月22日,慕尼黑高法开庭审理。王致和方面据理力争,并出示了充分证据。而欧凯未能提出新的证据。法院提议调解,但被欧凯拒绝。同年4月23日,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二审裁决"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中方胜诉,要求德国欧凯公司停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并撤回其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 在经过了两年的"长跑"后,被称为"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德国"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案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在海外被侵犯的典型案例,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发出了积极信号,唤醒了更多走向国际化的中国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维权意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网友特别的我关注特别的事:好在没有判决美国企业在印度投资的汉堡王归印度所有……
8、网友来生还做种花家:这跟中国乔丹一个性质吧[捂脸]
9、网友不乖打你小pp:印度:想从乞丐窝里把钱带走,你想多了[捂脸]
10、网友印加绅士:俺们村儿开始造耐克儿鞋的时候,外国的耐克儿还没卖到中国,耐克儿是俺们村滴[我想静静]
11、网友热情书签n8:支持印度法院的判决。这是在警告任何跨国公司想要在印度产生利润,那是天方夜谭。[捂脸]
12、网友友来有趣:我以前以为汉堡王是中国品牌[捂脸]
13、网友请叫我郭哥哦:开创先河,还有谁?
14、网友汉斯58751166:这判决逻辑上说的通。美国汉堡王在印度汉堡王创立之前也并没有在印度注册过,凭啥要保护。 要不在全球任何地方只要是看谁注册的早就可以去其他地方索赔重名商家,岂不是乱套了? 世界还没大同呢!
15、网友海阔天空46924:印度可以宣布所有外资都是印度的[白眼]
16、网友路子爱玩:三哥和棒棒都是牛批人 什么都是自己的[惊呆]
17、网友蕪硴:强盗遇上三哥也很无奈[吃瓜群众]
18、网友快乐旅拍:印度这样的经商环境谁还敢去投资啊??不是侵权就是抢
19、网友三条腿的床:小米在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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