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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大起诉捐款校友合法但合情吗

来源:封面新闻 时间:2024-11-22 02:31 阅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近日,因未能履行1100万捐赠承诺,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引起各方关注。

3月14日,吴幽在社交媒体出镜致歉并回应此事称:捐赠未履行是因为签合约后不久,比特币合约爆仓,数字资产几乎归零,之后名下基金所投项目出现流动性危机无法退出,最终导致无钱履约。

此外。他还表示:“我会坚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责任,想尽办法把1100万的捐赠款落实到位。不辜负学校、校友、公众、家人、朋友们的期待。”

吴幽在社交媒体出镜致歉并回应此事。

此前,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起诉吴幽案的原告代理律师曾在庭审中表示,被告吴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之后,在履行过程中不积极,多次沟通采取回避态度,学校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代。

吴幽:个人陷入困难,会想尽办法把捐款落实到位

2023年3月14日晚,吴幽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他对中国矿业大学具有很深的情感。在偶然中,他通过一名校友介绍,与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成员认识。

2019年6月1日,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纪念日。那时吴幽的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校方提出,希望他“给学校做一些支持和回馈”。

吴幽称,学校基金会方面最早建议10年5000万。但他觉得数额较大,又恰逢学校110周年校庆,便提出了捐款1100万元这个数字。

吴幽表示,他曾询问过学校是否可以捐出价值1100万元的比特币,但校方表示无法接收,于是他决定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4月与校方签署协议。

吴幽称,后来他的比特币合约爆仓,亏损严重数字资产几乎归零。同时,在做出捐赠决定后的几年中,镜湖基金所投的股权项目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无法退出,他个人也陷入了巨大的经济困难。

吴幽说,他与中国矿业大学有保持沟通。2021年,吴幽向学校提出了将他在“镜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46%收益权捐赠给学校,但遭到校方拒绝,希望他以现金形式捐赠,“我们双方的沟通于是陷入了困境”。

在此之后,中国矿业大学通过法院发起诉讼。

吴幽称:“尽管我现在的确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但在这里我向大家保证,我会坚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责任,想尽办法把1100万的捐赠款落实到位。不辜负学校、校友、公众、家人、朋友们的期待。”

吴幽在中国矿业大学成立110年校庆上发言。

校方代理律师:无法向上级主管部门交代

2022年8月9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吴幽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此次庭审画面透露了双方签署的接受捐赠协议书的内容。

2019年4月10日,被告吴幽及原告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合同,被告自愿向校方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支持中国矿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协议书提及,该捐赠是不可撤销的公益捐赠。但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将捐赠款项转入原告指定的账户。

庭审中,吴幽回应称:“自己手上有这些货(持有的项目、基金等),不代表自己有现金。”希望校方给自己时间慢慢“出货”,或是接受自己多次提出的基金收益转赠方案。

原告律师认为,吴幽的捐赠行为获得了中国矿业大学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学校对捐赠事迹进行宣传,吴幽获得了“中国矿业大学特别校务参事”的聘书。

吴幽对此表示,其在与学校沟通捐赠事宜时,没有要求任何名誉。

原告律师在庭审中称,吴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之后,在履行过程中不积极,多次沟通采取回避态度,学校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代。被告虽然遇到一定经济困难,但事实上具备履约能力。矿大对此提起诉讼,希望被告吴幽能够言而有信积极履约,防止以捐赠名义在获得公众好评后,反而消费了公众的信任,而破坏了社会风气。

原告律师还表示学校在接受捐赠之后,如果对这种拒不实际履约的行为采取维权行动,从本身上来说是对这种不诚信行为的一种放纵,也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交代,学校是迫不得已才提起了本次诉讼。

吴幽在庭审中说:“这件事情,给我和我家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我内心里是非常愧疚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信息显示,2023年1月3日,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48900元。2月21日,吴幽“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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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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