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来源:央视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明天的我我我:不该判死刑吗?
2、网友湘EkvOH:为什么不重判
3、网友用户4199679203072:应该是拐卖罪,而不是虐待罪,
4、网友温氏门中:还要加上多次强奸罪
5、网友必护崔老师:应该无期徒刑
6、网友执着的星空R4:铁链女后事怎么样啊?回原籍了吗?
7、网友上进的阳光哇:判的好,但时间太少
8、网友无心知音:判得好[祈祷][祈祷][祈祷]
9、网友TG今天是个艳阳天:强奸罪呢
10、网友回忆如烟飘散2:判他太多孩子咋办,让他五年出来管孩子啊,参与贩卖得可以重判
11、网友ever12368:需要真相
12、网友Nenophilist:判了,他的孩子们怎么办?
13、网友闲的蛋疼嗯嗯嗯:中国犯罪违法成本很低,导致各类犯罪违法事件屡禁不止
14、网友小黑板儿:判轻了,应该对人贩子执行死刑。
15、网友勇者正直叶子MT:太轻了,20年起步
16、网友奋发清泉61:太轻了[刀]
17、网友辣酱ututy:真是太轻了。违法成本太低了。
18、网友七点企管: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董犯有强奸罪,为何不判定?
19、网友主宰的一天:大家不觉得刑期短吗?
20、网友半粒麦豆:希望能够严打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特别是应该考虑买卖同罪,该追诉就追诉,“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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