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敦

男子养儿17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

来源:九派新闻 时间:2024-09-20 06:09 阅读

6月2日,据“重庆南岸法院”公众号消息,身患尿毒症将“儿子”养育成人,“儿子”却突然失联、不告而别,男子无奈之下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余年来为养育“儿子”所付出的抚养费、学杂费、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重庆男子王超(化名)与前妻林艳(化名)于1991年登记结婚,同年9月3日生育一子王小超(化名)。2002年9月18日,王超与林艳办理离婚登记,并约定王小超由王超抚养,王超承担王小超的一切费用,双方“无债权债务”。

然而离婚后,林艳因王小超的教育问题多次与王超发生争吵,并在过程中告诉王超,王小超并非其亲生。

2008年,因林艳再次提及王小超非王超亲生,气愤不过的王超遂带王小超前往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载明:被鉴定人王超与王小超不是亲生父子关系。

得知鉴定结论后,王超犹如晴天霹雳,但考虑到从小抚养王小超的感情,且王小超仍是在校学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王超仍将王小超作为儿子抚养,继续为他提供生活、教育费用直到大学毕业。

令王超意想不到的是,王小超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却选择了不告而别,王超与王小超、林艳都失去了联系。而此时的王超,已身患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等重病。

百般无奈之下,王超将林艳诉至法院,要求林艳退还其抚养王小超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9.9万余元。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人格权除生命权、身体权等权利之外,还应包含自然人基于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本案中,林艳不仅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还隐瞒王小超并非王超亲生子女的事实,在离婚后将本应由其自行承担的费用及抚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均转嫁至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且不知情的王超身上,其行为侵害了王超的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

综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法院遂判决林艳向王超支付其在抚养王小超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16.9万余元,并支付王超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法官说法>>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之意,是每个公民的行为指引。对于夫妻来讲,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履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本案中,王超举示的婴儿出生报告单显示被告林艳系王小超的亲生母亲,而鉴定结论显示王小超与王超并非亲生父子关系,林艳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同时,在我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夫妻共同孕育双方爱情的结晶系人生莫大的幸福,王超享有生育亲生子女的权利。当王超发现抚养了十七年的儿子并非亲生,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时,已是人到中年且身患重病。得知真相后,王超仍继续为孩子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彰显了本真的善良和初心。林艳作为王小超的亲生母亲,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法律责任上来讲,都应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从孩子呱呱落地至长大成人期间的抚养费、教育费均应由其自身承担。王超、林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超抚养了孩子,在离婚时更约定孩子由王超单独抚养,林艳不承担费用,林艳将本应由其自行承担的费用及抚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均转嫁至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且不知情的王超身上,其行为侵害了王超的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应该返还王超的合理支出,并给予其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重庆南岸法院”公众号】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网友看法

1、网友聪颖橙子ln:一个善良人养了2只白眼狼!

2、网友人生勿执着:这孩子真正的白眼狼,养条狗都舍不得离开主人

3、网友tamag:现在不少女人的所作所为,完全颠覆了我们小时候对女性天真美好的幻想。

4、网友真诚饺子s5:这个男人的一辈子,就被这个不道德的女人给毁了,悲哀

5、网友风姿卓越饼干SU:这个女人与他儿子太没良心了!罪魁祸首就是这个女人 !这个男人心太好了!

6、网友在命运中奔跑:抚养王小超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9.9万余元。 抚养到大学毕业,就算22岁,平均一年还不到1万,抚养孩子的成本这么低?

7、网友小桥流水:看完第一时间觉得是当初男的就知道自己是接盘侠,觉得无所谓,然后一起过日子,现在经济条件差了,才想起来打官司,八九不离十就是这样的[看]

8、网友JASONTECH:这是故事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呢?孩子不会无缘无故的走的。有理由的。如果孩子认可你的教育和付出,相信不会走的

9、网友用户7843386432110:个人认为孩子出生就做亲子鉴定

10、网友超人73166696:我们这一个村子里,这家的媳妇儿跟别人跑了,就是没走前在村里谁都跟,他丈夫就怀疑自己俩孩子不是亲生的,做了DNA还真不是他的孩子。

11、网友像风一样86:女人绝对知道儿子在哪,真是心肠坏透了。

12、网友我有之宝:千万不能养别人的儿子[呲牙]

13、网友奋发有为溪流1:就算是一条狗啊,喂饱了它也不咬人了。

14、网友小菜鱼蔸:基因这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不是自己孩子永远养不熟!不要试图改变,有些伤害这一辈子承受不起!

15、网友安逸橙子V0:现在的社会渣女太多了

16、网友用户6910445997456:因果关系有因就有果。会有因果报应的。[2023][摊手][酸][跪了][狗头]

17、网友哈利波特屌丝:这男人比多尔衮还惨

18、网友进取小猫II:哎。不如养条狗。

19、网友绝不回头1314:大学毕业工作的人竟然不懂养育之恩大过生育之恩?

20、网友溪桥柳细梦笔生:19.9万元简直就是“不忍心价”,可怜[灵光一闪]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