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敦

法学院教授评法院遥控庭审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时间:2024-12-04 03:05 阅读

5月13日晚,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西州中院”)对被指“遥控指挥庭审”一事予以通报。随后,参加该次庭审的全体辩护律师发文,对通报中提到的多项关键问题予以回应并提出质疑。然而,这起争议事件并没有因为通报而停止,多位律师、专家持续发表观点,对律师是否有权取证、独立审判边界等问题进行探讨。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告诉新黄河记者,本起事件事实清楚,为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有权并应当立即取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告诉新黄河记者,二审终审制是我国基本的诉讼制度,本案中以“指挥”“指示”代替“指导”是对这项制度的破坏。上级法院应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但绝对不是“越俎代庖”。

海西州中院通报截图

近日,海西州中院通过微信群“遥控指挥”庭审持续引发关注。海西州中院在通报中称: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称,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随后,参加该次庭审的全体辩护律师发文对通报予以回应,并要求海西州中院立即公布该微信群聊天记录及事件现场视频,以查明真相。

辩护律师拍下法官微信对话的照片

记者注意到,从“遥控指挥庭审”照片证据的流出,到海西州中院发布通报,围绕本案庭审现场及背后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向记者表示,审判区是包括审判席、公诉席和辩护席的整个区域,与旁听区相对应。律师本身就身处审判区内,也就不存在擅自进入审判区的情况。在本起事件中,如果律师不立即取证,证据很可能永远取不到了。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正,律师有权并应当立即取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认为,法院有义务接受律师监督和舆论监督。虽然律师不经合议庭法官同意,擅自拍摄微信群聊天记录,有涉嫌侵犯隐私权之嫌,但是监督权应属于更高位阶的权利。在权利发生冲突时,隐私权应让位于监督权。因为,监督权是宪法性权利,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事发后,警方到场拍照取证

韩旭向记者表示,二审法院以“指挥”“指示”代替“指导”是对我国二审终审制度的破坏。二审终审制作为我国基本的诉讼制度,它建立在审级独立的基础上。如果二审法院对于一审法院如何进行庭审也予以“指示”,那么二审终审就成了一审终审,被告人的上诉权将不复存在。实践中流行的“内部请示”制度加剧了法院系统的行政化,与司法的品质渐行渐远。如今,二审法院法官不仅针对案件实体问题,而且已经插手一审法院的庭审程序问题。这样一种做法与新一轮司法改革提出的司法“去行政化”精神格格不入,也与庭审实质化改革相悖。

此外,韩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意味着在审理案件时,人民法院不受上级法院的干涉。在司法体系中,上下级法院各自独立,它们之间形成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海西州中院已涉嫌违法。

韩旭认为,上级法院应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但绝对不是“越俎代庖”。其主要是通过审理被告人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发挥救济作用。上级法院的“指导”主要是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组织业务研讨、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和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统一法律在本地域的适用,制定裁判规则等。显然,一审法院庭审中,二审法官发布指示进行指挥,不属于“指导”范畴。如此“指导”不仅有违审级独立,侵犯了一审法院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能的权力,而且会导致被告人的救济权无法实现,从根本上有损司法公正,也不利于提升法院审判的司法公信力。

网友看法

1、网友青涩松鼠kWd:这不仅是审级监督问题,这是违反宪法规定的审判机关体制!

2、网友远方之元:不懂法不可怕,可怕的是懂法的人在玩弄法

3、网友老虎1926:还要下边的法院干什么,没有存在的意议了

4、网友闲掬时光烹清茶:那个通报没搞清指导和指挥两个词的区别,还在嘴硬。这个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不但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任命机关的责任。

5、网友蒙石福4s2f:只有纪委介入,才是正确道路,否则还会“灯下黑"。

6、网友法海说法:这是一件大事,不能容忍,期待有正确的结果

7、网友留给空气的说话:当执法者违法 当施法者违法 将是守法公民的灾难

8、网友优雅的顽石2:弱弱嘚问 公安以什么理由进入该案?

9、网友管窥之说:估计法院的人以为这是正常操作,平时都是这样审判的,习惯了。看样子根本就不懂法

10、网友惜缘同悦:比庭审被遥控指挥更可怕的是后面出的那个通告!

11、网友洒脱小红花yiG:煮熟的鸭子嘴还是硬的,明明犯了错还怪发现你犯错的人[捂脸]

12、网友悠闲柑桔:以前把法院法官看得神圣伟大,精通法律,知识渊博,但从这个通报里面看出心里难受。

13、网友看万山红遍:法外张三说过,以法律的名义去架空法律才是最可怕的。

14、网友红茶76099434:这是犯罪!

15、网友洲海茶房:许可馨,我欠你一个道歉

16、网友翁兆龙:独立审判边界等问题进行探讨。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告诉新黄河记者,本起事件事实清楚,为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17、网友江天旷野:法院违法更可怕,是对以法治国的极大破坏

18、网友韭水石少:庭审,法官,律师其实就是走个过场

19、网友优雅豆浆ryN:谁任命的?怎么当上法官的?希望监委严查!并在司法糸统内进行一次严查!给国人一个交待。

20、网友莲花座的遐想:上级指导下级工作,没啥问题吧?公安敢进法院取证,这才是真正让人震惊的事,闻所未闻。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