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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昊唯工作室称已报警

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4-09-17 03:33 阅读

极目新闻记者 付瞰

《庆余年》的剧迷,一睁眼“天塌了”。

8月19日,某自媒体在社交账号晒出多张聊天记录截图,暗示因电视剧《庆余年》成名的演员张昊唯涉嫌逃税及涉嫌组织卖淫。这条指名道姓的大尺度爆料发出后,立刻登上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该自媒体的爆料,这些聊天记录疑似张昊唯与友人及工作伙伴的文字对话、录音,其中一段对话涉及“笼络天南地北小姐”等内容,另一部分则是暗示张昊唯以“打100万返还50万”的方式对个人收入进行“避税”。从这些爆料细节来看,如果内容全部属实,无疑是对被爆料人的“实锤”。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被爆料人所提到的“培养妈咪”“整合头部资源”等属实,且如果实施了这些行为,那么被爆料人可能涉嫌组织卖淫罪,或协助组织卖淫罪,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蓝天彬律师表示,如果被爆料人所说的“打100万返还50万”属实,且如果实施了这些行为,有可能涉嫌逃税。

蓝天彬律师同时强调,如果以上爆料内容为假,那该爆料人涉嫌诽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蓝天彬律师也指出,如果证实此次爆料内容为假,被爆料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9日下午5时许,张昊唯工作室官方账号发文回应此事。工作室首先强调:“在税务问题上我们一直本着合理合法纳税的原则,绝对没有任何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的完税证明我们已经发出,清者自清,请广大网友监督。”

张昊唯工作室社交账号截图

张昊唯工作室还透露,此次爆料事件牵扯到一桩刑事案件,“早在一周前我们已经报警,等待后续的处理结果。因案件正在受理办理中,一些细节我们现在不便公开。”

对于自媒体的爆料和艺人工作室的辟谣,很多网友都表示:“不站队,等警方公告。”《庆余年》的剧迷们则忧心忡忡:“这会不会影响《庆余年3》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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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斌哥观世界: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05047729312858650/

2、网友梅桠老人:上一个报警的进去了[吐舌]

3、网友手艺人的制作:刑事案件就是敲诈勒索了

4、网友东方红曰升空:https://m.toutiao.com/is/irbX8W8H/?= 北约与俄罗斯库尔斯克之战初期演变展望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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