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视频称,杭州地铁6号线上一女子触摸一名大爷的身体,并时不时称“嫁给我”。女子的行为吓跑了周围乘客,大爷训斥几句后下车。
8月20日,杭州地铁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介绍该事件的调查情况,经过调查,涉事女子是一名智力障碍人员,当天在没有家属陪同的情况下独自乘车。
对于智力障碍人士能否独自乘车,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规定,下一步将研究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杭州市残联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若网民未经同意,拍摄并发布智力障碍人员非健全人行为的视频,涉嫌侵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联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 朱必胜 陈卿媛 实习生 全伟嘉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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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用事实说话#:残疾人权益要保障,谁来保障被摸大爷权益?!
2、网友一目了然吧:我要是大爷就起诉残联 没有尽到照顾残疾人义务[泪奔]
3、网友开朗大方的天涯:那她怎么进地铁的?
4、网友七里香姑:大爷直接告残联精神损失费,没有做好监管责任
5、网友胡踢进:大爷应该起诉残联,没有尽到“团结和教育残疾人”职责,导致残疾人对其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双重伤害。
6、网友博9812:官方回复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笑]
7、网友幸福人生0J9E:被扰者应该告监护人失责
8、网友乡村小蓝哥:所谓的拍摄侵权不能成为万能符
9、网友ABKLBE:大爷就不应该了,怎么能违背女子意愿?派出所应该找大爷调查,以便维护女子权益!
10、网友体制外非著名作家:公共场所有权拍摄!
11、网友桐爸说育儿:原来是这样[我想静静]
12、网友月之瑶光:不应该关起来?
13、网友欲说还语:杭州之大,无奇不有。[捂脸]
14、网友冬雪爱书写YYDS:[泪奔][泪奔][泪奔]
15、网友御风羿阳:稍用眼神就知道女的是个不健康的人,必须追究拍摄者的侵权责任。不是谁拍谁就有理,不是谁拍谁就代表正义
16、网友#用事实说话#:试问残联,残疾人可以不受约束?!丑陋行为不能曝光?残联要不要考虑别人的感受
17、网友滨滨40:假如说这位大爷没发现她是智力障碍而被色诱了,残联会不会又说大爷性侵残疾人[捂脸]
18、网友诚实守信坦荡做人:我脑子笨,没搞清楚,在公共场所:是摸异性的人侵权,还是拍摄者侵权?难道拍摄者对在公共场所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的拍摄之前,必须先要调查清楚,被拍者是否属于正常人,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拍摄吗?法律上有此项规定吗?[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19、网友流年:我咋遇不上这好事呢[捂脸]
20、网友看着夕阳想月亮:拍摄者怎能知道她是缺心眼。残联还要追责拍摄者,残疾人就可以在地铁上公开调戏、猥亵大爷了,大爷跑了是否也要抓回来配合妇女意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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