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在线
为了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有的父母买学区房
有的父母给孩子报辅导班
但有的父母却“另辟蹊径”
结果自己触犯法律获了刑
2月7日,嘉兴秀洲法院
公布的一起案例引人警醒
2018年6月,苏某的儿子到了要读小学的年龄,苏某最心仪的小学是嘉兴市某重点小学,“我想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当时觉得这所重点小学很不错,儿子去读书也方便,我很想让儿子去那里上学。”但无奈并没有该小学的学区房,作为父亲的苏某陷入了焦虑。苏某的工作单位就在该重点小学的校区附近,一次路过该校区时,恰巧看到了一家店面的卷帘门上刻有“办证+电话号码”的字样,苏某想到了这是可以伪造房产证的广告。
就这样,为了获取一本能使自己的儿子在该重点小学有入学读书资格的房产证,苏某通过门面房卷帘门上的办证广告,电话联系上办假证的人,向办假证者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位置、儿子上学的时间等信息。
为了避免与别的小孩冲突,苏某还特地去查看了该重点小学所属学区的小区,报给做假证的人一处根本不存在的房屋。两天后苏某在某公园附近以300元的价格向办假证人员购买了假的房产证一本。当时学校还采用线下报名形式,苏某使用该伪造的房产证,成功为其儿子办理报名手续并入学,使其儿子在该小学就读至今。
直到嘉兴市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苏某的“把戏”,2022年8月17日,嘉兴市审计局将苏某涉嫌伪造假房产证为子女办理入学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月18日,苏某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苏某刑事责任,依法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裁判:
秀洲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苏某买卖
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
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缓刑1年3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就学条件
初衷是好的
但一定要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
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切记不要试图以假证蒙混过关
办证制证广告不可信
买卖假证件、使用假证件
是违法行为
一旦触犯法律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诚信
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内容来源:秀洲法院
网友看法
1、网友向阳而生568999:值了,要不是学区房价格昂贵。谁会铤而走险?
2、网友家有小学生80273673:那小孩还能继续上学吗
3、网友双鱼油炸糕:为什么要这样做,根源呢?值得思考!
4、网友我要挖土豆:孩子考公考编、上军校、去大型国企就别想了,政审不过关。
5、网友用户7435121035297正:这应该像窃书不算偷,其实都是生活所迫,有钱愿意去哪买房都可以
6、网友雨天雨丝:那么是谁造成教育资源失衡的?谁提出的学区房概念?
7、网友杰西先森爱吃肉:把好人变成坏人,是谁的错?
8、网友从我做起少用塑料:还不是教育资源不平衡逼得嘛。 自己受到惩罚,不影响孩子上学嘛[捂脸]
9、网友无忧的雪碧7S:情有可原,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什么危害,这样的事情应该以教育为主。
10、网友上进海洋vX:审计局还管这事吗?
11、网友一直在路上不曾停留:应该网开一面可以拘留加上征信,判缓刑基本毁了他三代,何必?
12、网友淡泊的湖泊fei:孩子成绩再好以后当兵,军校,公务员都上不了了
13、网友米莎sino:不过追诉时效?
14、网友wsnbwps168168:资源是国家的,人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力,为什么附加条件?这是在逼人犯罪!
15、网友凡人修仙之路上:很奇怪审计部门审计起上学的房产证真假来了,有没有懂的帮解释一下
16、网友画不圆的圈191497850:古有孟母三迁,现在被谁改变了[看]
17、网友浩海颦心: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比花三百万买个学区房便宜。
18、网友悟 空:哎!老百姓读个书容易吗?
19、网友上乘富饶mr黄:感觉这种事情不应该追究办证人责任,应该追究审证人责任
20、网友小白飞飞:要是不划分学区房,谁愿意干这样的事情,这种是谁造成的[酷拽][酷拽][酷拽][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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