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此前引发社会热议的“湖北竹山21岁晨跑女孩遇害”案有了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凶手张某进行死刑复核,裁定核准了此前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裁定。女孩家属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张某已被执行死刑。
据此前警方通报,2021年11月1日湖北十堰竹山县一女生朱某到家附近的一处公园晨练,随后失联。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全方位查找。消息发布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11月5日凌晨,朱某的遗体在南门山树丛中被发现。11月8日,警方抓获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系竹山县本地人。
据媒体报道,朱某此前与母亲一起在深圳打工,事发前不久才回到竹山县,正在积极准备入职考试。朱某的父亲表示,朱某事发当天6时起床跑步,然后到竹山县南山公园爬山。他当天上班前7时41分还能联系到女儿,得知女儿仍在公园爬山,两人聊了2分多钟,之后8点20分再次联系女儿已是关机状态。家属随后向警方报案。
北青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死刑复核书中了解到,张某在1998年12月16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减刑于2016年3月8日刑满释放。
最高法复核认定,2021年11月1日7时许,张某携带事先购买的尖刀来到湖北省竹山县某公园欲行抢劫。张某沿步道登山时见到被害人朱某(女,殁年21岁)独自爬山,便尾随至公园山顶平台处,趁朱某坐在石凳上戴耳机听歌之时,劫取苹果牌手机一部。
死刑复核书显示,张某持刀挟持朱某到平台下灌木丛中,因朱某反抗并呼救,张某为灭口持刀朝朱某连续捅刺,致朱某死亡。张某逃离现场后,将劫得的手机变卖。次日16时许,张某返回现场,实施了侮辱尸体的行为,并将遗留在现场的尖刀等物装进塑料袋,下山丢弃于河道内。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灭口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侮辱被害人尸体,其行为还构成侮辱尸体罪,应依法并罚。张某抢劫杀人,致一人死亡,又侮辱尸体,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
最高法裁定,核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鄂刑终226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刑事裁定。
2024年2月19日,女孩朱某的家属告诉北青报记者,张某已被执行死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种告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
网友看法
1、网友爱无法解:这种人还能减刑出来,应该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2、网友東北虎70688469:我们县城南山公园,真实事件 那几天好多人 到处寻找尸体
3、网友仲文杂谈:首先犯人叫张什么名字?不能为罪大恶极的人打掩护!而且过年的时候不允许处决犯人的,究竟是什么执行的,枪决还是注射?
4、网友阆苑金鱼:无期徒刑坐牢18年就能出来?值得思考一下!这样的人还能减刑出来?谁的功劳啊
5、网友哦可的感觉:话说无期徒刑怎么出来的
6、网友灿烂火车yJ:中国不取消死刑是正确的。死缓减刑也应慎重。
7、网友正直喜鹊Ap:无期徒刑,一六年放了?查[刀]
8、网友喃宝宝们:已经犯过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为什么放出来?觉得这种恶行累累的人还有变好的一天?非要等他真的祸害一个好人、通过破坏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获得一个对这种恶人的最终处理“机会”?[微笑]
9、网友深空: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家庭和社会缺少关爱,其没有任何财产又找不到工作,盲目推向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10、网友你的抖音小可爱已上线:坏人得到应有惩罚,严惩罪恶
11、网友Mylord85670068:家属当天早上报警,凶手次日下午还去侮辱尸体。这么不容易找到?
12、网友尘世凡间1:放出来就是个过错
13、网友汉韵二胡九江店:一个人晨练没必要去那么清冷的地方吧!有人尾随其后,还不提高警惕?
14、网友法律帝国8TXD: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必须严惩!!!
15、网友风栖于梧1:刑满释放人员的犯案率怎么那么高?今天看到好几个了,坐牢还是没能改造好
16、网友才思敏捷的运筹帷幄老冯:判了无期就不应再放出来害人[发怒]
17、网友圆圆的maomao:就不该放他出来
18、网友万正闲人:这种犯罪分子为什么还放出来害人?
19、网友雾非雾花非花:这么久便宜他了,多活了三年。
20、网友平步青云88994: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应该监管起来,防止他在社会上再作恶[呲牙][呲牙]
本财经资讯由VIP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VIP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