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于6月21日发布施行。
国务院台办和相关部门6月21日联合举办专题发布会,介绍解读《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
有记者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请问在追诉时效期限上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孙萍应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情节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追诉期。以“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为例,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期限是十五年;分裂国家犯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其追诉期限是二十年;分裂国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二十年的追诉期限已过,按法定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依法追诉。
根据“两高三部”《意见》规定,孙萍又强调两点,一是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连续实施、继续实施的,那么对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时间是不计算在追诉期限内的,要在犯罪终了之日起才开始计算追诉期限。这就意味着,“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一天不停止,法律追责的利剑就始终高悬。
二是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在被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于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台独”顽固分子,一经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无论他们逃到何方,都将依法终身追责。
网友看法
1、网友草木繁:发布1号通缉令:对台独首恶分子蔡英文,赖清德,吴钊燮,谢长廷,萧美琴实施抓捕[赞][赞][赞]
2、网友0幸福的年代0:可以在国外密捕,带回国内判刑
3、网友甜竹竹助眠曲:这个法律好,坚决拥护和支持!
4、网友紫气东来:祖国统一的大幕开始了,利刃出鞘,让台独分子惶惶不可终日。
5、网友股网金来:跑到月亮上也能抓回来,我们有嫦娥[大金牙]
6、网友往事随风177476044:可以依法对首恶分子精准清除了,好[赞][赞][赞]
7、网友两个一行:不仅是台独,国内其他独都要追究!
8、网友春暖花开紫气东来:全国人民都在拭目以待,看到台独分子早早伏法![祈祷][祈祷][祈祷]
9、网友灵敏河流IFO: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台独分子终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10、网友zpc宁静致远:今后可以向全球通缉台独首要分子。
11、网友沉默:“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径一天不止,法律追责的利剑就始终高悬,终身追责,无处躲藏,永无止境!
12、网友冰河的:武警登台湾,抓人
13、网友无忧的孔雀nO:他们都在台湾岛上,去抓吧!一个也跑不掉。
14、网友上进橙子C8:在他的地皮上你怎么去抓,他有自己的军队,警察部队保护,首先目前情况你根本进不了台湾岛。 只有通过人民解放军驻扎台湾岛完全控制全岛的防务,才能实施抓捕行动。
15、网友仁爱海燕tI:对分裂国家的“台独”分子,必须依法全球通缉,终身追究!
16、网友魔法柳叶qe:这是为统一做法律准备。
17、网友老松樹1:先抓两个判刑,杀鸡敬猴。
18、网友haozf:宣判,通缉 全球追杀,悬赏。他们不吓的尿裤子才怪那。
19、网友千陌金沙:台湾岛登岛剿匪,估计会直接上武警[赞][赞]
20、网友友爱河流gGt:法律出台斩首台独决不宜迟马上实施[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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