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董宇辉的离职,如果与辉同行还继续留在东方甄选手中,将会是一文不值,与其拿着一个僵尸企业还不如卖给董宇辉,成人之美。
撰文丨柯锦雄
董宇辉这次是真的要单飞了。
7月25日晚间,东方甄选在港交所连发三篇公告:董宇辉离职、出售与辉同行100%股权以及拟进行股票回购。
好为人师的俞敏洪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上,为三篇公告配了一封公开信作为“说明”,表面上看是给东方甄选股东的,但实际还是给舆论当中支持董宇辉的“丈母娘们”。
这封公开信像是一封自白书,通篇围绕一个主题:我老俞没有对不起董宇辉。
01
看到董宇辉离职的新闻时,不少网友第一感觉或许是“走晚了”。
早在东方甄选“小作文风波”爆发之时,外界关于东方甄选内部“去董宇辉化”的猜测已经让双方之间的矛盾公开化了。在俞敏洪的公开信当中,也提到其“不时调解双方之间可能的误解和矛盾”。
从公司战略管理的角度而言,一家上市公司的发展系于一人是十分危险的。东方甄选意图淡化董宇辉影响并不奇怪,但是通过跟帖邀功的方式将矛盾公开化,导致舆论愈演愈烈,实属罕见。
小编强调小作文非董宇辉一人之力,“丈母娘们”就细数董宇辉为东方甄选创造了多少营收。网友“论功”,追问俞敏洪到底有没有公平“行赏”,甚至俞敏洪的前员工罗永浩下场指称其“铁公鸡”,对比董宇辉的贡献与激励,俞敏洪俨然“兔死狗烹”的“昏君”。
随后(2023年12月)为董宇辉专门成立的“与辉同行”公司,董宇辉不仅零持股,而且也对与个人相关的商标也不拥有权利。这样的安排并没有平息舆论争议,相反坐实了俞敏洪“铁公鸡”的形象。
显然,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之下,俞敏洪与董宇辉回不去“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引吭高歌的岁月”,分手是必然的。
02
俞敏洪透露其3月份就已经跟董宇辉反复磋商,决定到财年结束(5月31日)之后将与辉同行的股份100%转让给董宇辉本人。
股权转让的关键在于股权价值,由于与辉同行并非上市公司,因而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股权价值评估。这笔交易的难点就在于此,与辉同行到底值多少钱。
东方甄选的公告当中披露了与辉同行自2023年12月22日成立到2024年6月30日股权价值评估基准日之间的净利润数,差不多1.4个亿。半年时间能有过亿的利润,可见与辉同行的盈利能力之强,而这也可以肯定地说,基本上属于董宇辉一人之力。
按照正常的估值标准,与辉同行的股权价值会按照净利润乘以一定的倍数来计算。
以罗永浩曾经合作过的“交个朋友”为例,在没有罗永浩的情况下,其市盈率大约是14倍,由此推算与辉同行的估值至少是40亿元。
而此前拥有李子柒的微念公司曾获得50亿元的估值,按照董宇辉目前的直播带货能力,拥有董宇辉的与辉同行其估值大概介于40亿—60亿元之间。
但实际与辉同行现在“卖”了多少钱呢?76,585,460元,还不到一个小目标(一个亿)。
这样的价格自然很容易受到东方甄选股东的质疑,觉得将公司“优质资产”免费送给了董宇辉。
这其实完全是误解。
一来,与辉同行并不算是东方甄选的优质资产。在会计上,将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资源称之为资产,那么优质资产当然是未来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资源。
与辉同行显然不是这样的资源。与辉同行最大的价值来源就是董宇辉本人,正如东方甄选在公告中所言,随着董宇辉的离开,东方甄选无法继续经营与辉同行。随着董宇辉的离职,如果与辉同行还继续留在东方甄选手中,将会是一文不值,与其拿着一个僵尸企业还不如卖给董宇辉,成人之美。
二来,没有董宇辉的与辉同行,其股权获得溢价的可能性极低,所以只能按照净资产价值出售。而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值,与辉同行的净资产净值一样,都是76,585,460元。完全的等价交换。
03
俞敏洪对“铁公鸡”这个帽子似乎很在意,所以在与董宇辉“分手”的一系列安排当中,俞敏洪摆明了不想给任何人指责自己占董宇辉便宜的机会。
公开信当中,俞敏洪特别提到了董宇辉的待遇问题。
首先是保底收入,不管与辉同行公司经营如何,都给予董宇辉有吸引力的保底收入(现金+股权)。按照董宇辉的贡献,这笔保底收入应该不会太低。
另外在与辉同行的收益分配上,俞敏洪个人承诺,如果与辉同行有收益,宇辉可以继续得到公司净利润的一半分配。
而在此基础之上,在最终确定分手之时,俞敏洪还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
另外,俞敏洪还在公开信中表示,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董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这一段佶屈聱牙的文字让人不明所以,俞敏洪还专门跟帖回应“翻译”:宇辉购买公司的钱他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如何从法律上解释俞敏洪以上的这些承诺和安排呢?
董宇辉的保底收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因而1.4亿净利润分配不涉及这部分收入。而俞敏洪个人承诺的公司净利润的一半,由于俞敏洪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权利,这部分承诺需要经过与辉同行股东会同意才能实现。与辉同行的股东只有一家: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东方)。
东方甄选属于VIE结构,由在开曼注群岛册成立的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香港上市主体,协议控制境内经营实体。
因而按照协议约定,东方甄选的上市主体实际享有北京新东方的经营管理权限。北京新东方投资与辉同行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因而其利润分配问题,东方甄选的董事会有权决定,而无需东方甄选股东会同意。另外,董宇辉作为与辉同行的高管,东方甄选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激励待遇。
这么复杂的承诺的安排其实只说明了一个问题,自与辉同行成立以来,董宇辉挣的每一分钱,俞敏洪及东方甄选分文不取,不仅如此,还将研发好的信息系统无偿交付与辉同行使用。
也就是说,法律上双方分手的时间是在7月25日,但实际早在2023年12月22日,双方就已经走上陌路。从这个态度大概也能猜想到,“铁公鸡”的评价真的伤到俞敏洪了。
04
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与俞敏洪的公开信一样,董宇辉也写了一篇“大作文”,分手不跌身份,离开保留情面,这既需要俞敏洪个人的体面宽容,也依赖董宇辉自身的文化气质。
但在真实的商业世界当中,少有这样的温情脉脉,多是两败俱伤的拉拉扯扯。MCN机构与大IP之间如何相辅相成依然缺乏一个稳定的模式。
李子柒离开了微念公司,并没有恢复往日的流量,而离开新东方的董宇辉,还能不能立住以往的人设,目前还不得而知。能带货是一回事,但能管理公司是另外一回事,董宇辉以后将独自面对公司业务拓展的问题了,这对董宇辉而言是极大的考验。
但或许真正的危机不在于与辉同行干得不好,而可能在于干得太好。在脱离的资本之后他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在离开俞敏洪之后,他未尝不可能成为舆论攻击的下一个“俞敏洪”。
舆论能成就他,当然也可能会毁掉他,董宇辉单飞的路并不好走,但我们跟俞敏洪一样,“也祝愿与辉同行,生意兴隆,一路长虹。”
网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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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友正直豆浆1Q7:顶流后面一定有大资本在运作,比如抖啊京啊等等,当然也不排除代持股份。
5、网友球事说:这篇文章写的还是有水平的。
6、网友禺在一隅:写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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