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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前妻男友刺伤致死被刑拘

来源:界面快讯 时间:2024-09-17 03:41 阅读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通报,8月13日15时40分许,黄某(男,40岁)在南坪东路将前妻男友冯某(男,37岁)刺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伤者救助和案件调查工作。目前,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看法

1、网友耗子先生爱猫咪小姐:钻牛角尖了,都已是前妻,何必如此?

2、网友强娃的田园生活:应该是感情纠纷

3、网友涂瑞英:冲动是魔鬼。失去理智的代价,就是把自己的命都搭上了,值吗?既然与前妻不是夫妻关系了,她与谁相处都与你没任何关系了。

4、网友江浙浒:矛盾加剧、错综复杂,人性丧失、道德沦陷!

5、网友新亿宝龙:那不是被杀死. 怎么叫刺伤而死.

6、网友正能量阿仁:发泄一下自己内向、狭隘的心情,结果毁了自己,害了他人。

7、网友张天鸿善者:社会风气日下,引发不少刑事发案。

8、网友必须变强大:人妻风险大

9、网友破锅锅:又多个了死刑犯

10、网友聪慧天空CD:警笛长鸣:女性嫁人有风险, 需三思而后行!

11、网友L馨琪:前天下午买菜刚好看到很多警察警车,听路人说是送外卖的遭杀了,我还以为是跳楼呢!现在通报是感情纠纷所,太吓人了

12、网友到家了丽丽:所以别结婚 是最明智的选择

13、网友陈国祥191588580:教育成人,比教育成才更为重要。

14、网友追风少年蔡全无:为啥是前期男友?

15、网友高洋:无理由,即离婚,无权干涉。

16、网友一往无前火车qD:为了一个已离婚的女人而杀人,划不来,这样白白搭上了你的生命,凡事要冷静,不钻牛角尖,她找你也可以找么,何必走极端呢。

17、网友有趣老梁:因爱生恨,不好评论

18、网友李先生而已:凶手都抓住,还侦什么。直接办了

19、网友努力的活着吧清:未经历,妄言语[流泪][流泪]

20、网友莲花205394331:刺伤致死,简称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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