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的第八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相较而言,《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结婚登记环节删去了提供户口簿的要求。
此前在2023年7月,有网民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后答复称,婚姻自由主要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与婚姻自由并不矛盾。
另有网民2023年6月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身份证与户口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由公安机构颁发,具有同等效力。为什么提供了身份证还必须提供户口簿?很多年轻人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户口簿,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关注。
此次《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离婚环节作出调整。其第十五条提出,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则载明,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网友看法
1、网友毅诚咨询、代书:应该把离婚冷静期删除
2、网友承德建国:就改这个?咋不说说彩礼,财产分割的事儿呢?咋不说说小三劈腿的过错的严重后果呢?
3、网友天长地久:用身份证就简单多了,免得一些家长不同意的扣留户口本了[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4、网友热闹芒果45:不用拿户口本,这就像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是时代的进步!
5、网友才思敏捷梦想gVF:爸妈:给你们一个惊喜,我们结婚啦!
6、网友用户1901662275197:好厉害的改革 [捂脸]
7、网友溶剂砖家:户口簿的存在就不合理,都不知道干嘛用[捂脸]
8、网友淡定:也就中国有“户口”一说[捂脸][捂脸]
9、网友胖象9527:父母不同意非要在一起的可以直接结婚了[赞]
10、网友有风吹过81:结婚容易离婚难
11、网友听风观雨尝阳光368:“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名声明”没有当地执能机构的证明,未免太简单草率了吧。如与事实不符结婚已成定局,受害方如何维权?影响社会风气后果很严重。
12、网友梦想启程:不知道全球有多少国家还有户口簿制度
13、网友易水寒通:年轻人一激动就去领证再也不用询问爸妈意见了?
14、网友德彪的声音:这也是促进人口增长的措施吗?[我想静静][我想静静]然并卵
15、网友徐州大老粗说:这个好,不用户口本了,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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