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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追尾还打人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时间:2024-09-17 03:08 阅读

最近,一段关于一名女子在青岛逆行插队并实施暴力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根据报道,8月28日,在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的女司机试图逆行插队,未能成功后追尾了前方的大巴车。

这名女司机下车后,对正常行驶的男司机进行了激烈的辱骂,并猛击男司机的面部,导致男司机口鼻流血,但男司机并未还手。

女司机还挑衅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随后,这名女司机便驾车逃离了现场。

昨晚,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宣布这名施暴的女子已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通告显示,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王某查获。

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来源 | 崂山公安、齐鲁晚报

编辑 | 吴繁

来源:新闻晨报

网友看法

1、网友苹果不吃鱼:王慧。崂山城市管理局副主任

2、网友FKsisters:鲁BQP800 王慧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3、网友SIMBA2020:不属于肇事逃逸么?

4、网友飛哥大英雄:捞0.8公斤田螺的判罚8000、两月监禁,逆行打人的1000、十天[灵光一闪]

5、网友陳weiyi:打了十几巴掌都口鼻出血了怎么能是行政拘留呢应该是刑事拘留啊!蛮够的上判刑的了啊,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查一下这位女子有没有背静只行政拘留得不得当。

6、网友生活该如何继续c:而且只有公安局的处罚没有交警队的处罚,逆行交警也要处罚吧。

7、网友活泼春风jd:想问一句她是公务员吗,如果公务员被刑拘了,还能当公务员吗

8、网友花児带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9、网友冯民卫:行拘十日,罚1000元,这不等于奖励打人,应立法按所驾车价值罚10%,刑拘一个月。

10、网友田野:会留案底吗?对今后的升迁有影响吗?

11、网友美声爱好者猫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华社 @人民日报 请问这三家媒体能看到吗

12、网友爱生活的麻酱K6:这才拘留十天?

13、网友松柏青科技:追尾了不处理,就跑了,不属于肇事逃逸吗?攻击他人,不属于寻衅滋事吗?这个十天是不是有点敷衍了?

14、网友梦幻柳叶Rd:就想知道还手了是什么结果

15、网友德哥的行程:0.8斤螺蛳判2个月,罚款8000元。

16、网友郭浩623:如果美国入侵,还手会不会也被认定互殴

17、网友温柔生活家kR:普通老百姓,不敢这么嚣张的!这处罚还不如老农民抓二斤田螺呢!

18、网友哼哼嗨起来:罚款1000,受伤的赔偿怎么算,10几个巴掌,1000块就行了。还是罚款。被打人什么赔偿都没有

19、网友批批一下:肇事逃逸殴打他人行拘10日?罚款1000????????。[what][what][what][what][what]

20、网友悠妈:肇事逃逸,故意伤害就十天1000块,现在还真是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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