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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推新政:两年限售再松绑

来源:华龙网 时间:2024-11-21 21:16 阅读

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9月1日,重庆房地产市场再次迎来重大调整。记者获悉,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

变化一:调整限售管理,将“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纳入限售”调整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不纳入限售”。

政策原文: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解读:这是重庆房地产“两年限售”政策的再一次松绑。

去年9月1日,重庆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今年5月20日,该政策进一步调整,对实行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而此次调整则进一步扩大不限售范围,不仅是所有新建商品房都可享受该政策,同时将二手住房也纳入其中。

不过,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纳入限售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即2023年9月1日以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可上市交易。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满两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其中,2024年5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房现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案例

张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本通知下发之日后)在中心城区某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则该套住房不再纳入限售范围,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变化二:住房套数认定不再区分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

政策原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解读:去年9月,重庆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但该政策中的当地,当时是将中心城区9个行政区视为一个整体,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任何一个区有住房,那么再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房,就无法认定为首套房。

而此次政策调整后,仅核查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这意味着居民家庭倘若在江北区有住房,在渝中区无房,那么在渝中区购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案例

王先生家庭在重庆市某区(县)有住房一套,现因职住平衡需要,拟在另一区(县)(家庭无住房)新购商品住房一套,则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变化三:“出租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从中心城区扩大至全市,并不限套数。

政策原文: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大让利力度。

解读:今年5月,重庆优化住房套数认定。重庆市中心城区居民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

本次政策优化后,将支持范围由“中心城区”扩大至“全市”,并由一个家庭核减一套调整为按实际出租套数进行核减。

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出具。住房套数的认定,中心城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认定,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认定。各商业银行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涉税套数认定和住房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等不适用本条政策。

案例

王先生家庭在重庆市某两个区(县)各有1一套住房,均盘活用作了租赁住房且取得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其再次在重庆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变化四:加大“以旧换新”补贴,从“总额0.5%的补贴”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

政策原文: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贴力度。

解读:为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今年5月,重庆对“换新购”给予购房补贴,提出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劵等形式一次性发放。

本次政策优化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并鼓励各区政府加大补贴力度。目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正抓紧明确补贴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具体补贴标准和办理流程以各区政府(管委会)公布为准。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购房补贴咨询电话:渝中区023-63848127,大渡口区023-68950770,江北区15213228550,沙坪坝区023-65155617,九龙坡区023-68036877,南岸区023-62988256,北碚区023-68861753,渝北区023-67808408,巴南区023-66232970,两江新区023-63084029、023-67007587(保税港区),高新区023-68820138。

案例

王先生于2023年10月1日出售了重庆市内(中心城区或远郊区县)自有住房一套,并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心城区购买了新建商品住房一套并完成契税缴纳,则王先生可享受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的不低于新购住房总房款0.5%的补贴(具体标准以各区政府(管委会)公布为准)。

网友看法

1、网友其乐融融松原7A0:这个政策太棒了,简直为我量身定做。我两套出租,自住一套,正准备再入手一套南滨路大平层!!

2、网友装修小手:政策都是随时可以变的[笑哭]

3、网友L控心丶Crazy:这样变,是不是炒房客越来越多啦??

4、网友朴实面条Xzg:解开限售,就是炒房的开始。

5、网友日月同辉好:多变 让人 不敢

6、网友优雅船帆IH8:政策是人定的,水来便掏沟,就这么简单

7、网友搬砖弄潮人:检测费要不要交?

8、网友正大光明DR:放不放开无所谓了,己经没有人买了。有需求的,捡个法拍房性价比更高

9、网友潇洒蛋糕j:政策像跳端公一样,厮刀令牌都耍完了[捂脸][捂脸][捂脸]

10、网友五菱之光通天下:没用,现在的年轻人潇洒得很,最主要是可能人家好几套房,愁着怎么卖不出去呢。奇葩的是,用过公积金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又变成所谓的首套房。那好好继续研究政策吧

11、网友漫ing游:工具包里的,尽管使出来

12、网友随性自由的高山X1:一边救市,一边收割,组成一个自相矛盾的市场,房屋体检费,房屋保险费,房屋养老金等三台收割机已经在来的路上,购房意愿将会再次跌入谷底,房屋离白菜价不远了!

13、网友自由海风V1:一会一个政策,举棋不定,更不敢买,人口缺少,就业环境差,没钱的人,欠账的人太多。三座大山不解决,还会继续低迷下去

14、网友两江情51798481:一句话,让你买房

15、网友寓理帅气42839782:住房合同随便都能弄!直接说让大家敞开了买,买个十套八套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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