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此外,第八十条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幼儿园或者教育部门发现幼儿园教职工有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结合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所在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有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情形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网友看法
1、网友清风:怎么没有贪腐这一条?
2、网友绵绵细雨蒙蒙: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门槛,挺好的
3、网友八宝和小明的日常清流:建议lgbtq人群远离学前教育[比心]
4、网友历史在这里沉思:可以再加一条:没有爱心和童心的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
5、网友甘霖章:这门槛还是太低了
6、网友水井超哥:教育为本,从源头抓起![赞][赞][赞]
7、网友外卖哥说历史:很多幼师都是20岁出头,唯一缺的是耐心
8、网友木落归本001:从事幼教的一般都是20岁左右的小姑娘,刚出校门,像一张白纸一样,哪有那么多恶习?真正做的要调查她们的家庭和生长环境,包括老师医生和重要部门的公务员,都要审核。父母是否离异?家庭是否贫困?亲属有无犯罪记录?童年是否幸福?都会影响人的性格人生观,违反一条都不能从事这些职业,国外亦是如此
9、网友chenglong21:这两类人不应该扩大到整个教育系统吗?或者至少不能从事中小学教育吧。
10、网友云岭砺剑:丧失师德被处分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禁止从事教育行业[赞]
11、网友绿水青山理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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