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电瓶车违规充电导致火灾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车主夫妇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93万余元,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36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周女士与杨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与家人居住在某小区的29层。2020年4月,周女士通过网购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作为代步工具,平时停放在楼栋大厅,电量不足便推回家中充电。
2021年7月19日23时许,周女士再次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随后返回卧室休息。不料,次日凌晨4时许,周女士与其丈夫在睡梦中被大火惊醒,二人迅速叫醒家人下楼逃离,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周围邻居发现火情后也纷纷逃离。重庆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到场,将火势扑灭。然而,居住在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不幸在火灾中因吸入大量浓烟身亡。
经调查,火灾是电瓶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进而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后,周女士被民警抓获。
法庭上,丈夫杨先生坚称电瓶车系妻子周女士以个人名义购买,并独自占有使用,自己从未使用过电瓶车,且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并通知了周边邻居,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妻子周女士则辩称,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加剧了火势蔓延和损失,故电瓶车生产者、销售者及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自己因犯失火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应再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来源:法治日报
网友看法
1、网友逆行虾:为什么不是判生产厂家?
2、网友众尘:我的出租房在一楼专门配智能充电插座,并合同约定,谁拉飞线立马退租并不给予退押金![捂脸]
3、网友一石11:在美国,一般会重罚厂家。
4、网友用户2286811281039:正常充电电机起火是厂家的事
5、网友沧海一粟:电瓶车不让进楼对它们来说就是对牛弹琴,这些人真可恶,害人害己!
6、网友幸福清泉Dl:法律要推广因此为戒 ,典型处理[发怒]
7、网友讲好湾区故事-郑小锋:对,就应该判刑,这种罔顾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电瓶车不允许上楼充电屡禁不绝,判刑才能够遏制此类事件。
8、网友闲庭曲栏:建议将无视禁令仍然将电动车推进楼道、带上楼充电的任何个人,不管有无发生火灾,都应处以极刑,以震慑后继之人。
9、网友一蓑烟雨任平生Lin:一审判决车主夫妇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93万余元,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36万余元。
10、网友游必有方的sonoffat:才判赔?应该判刑
11、网友幸运饺子07:很像农夫山泉的广告,我们不生产水,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万一出事,好推脱!!![看][看]
12、网友捡到一只大元宝:两条命才赔这么点?还是让他们都进去蹲几年吧
13、网友周笑笑6:电瓶车生产厂家呢?
14、网友棉花糖1293939:两条命就值129万
15、网友中秋172949462:难道不要追究刑事责任?
16、网友河北融源法律:2人死亡赔偿金共129万,还有赔偿不到位的问题,唉。
17、网友博学真诚浪子:飞线是对自己家安全了,对于别人家不一定安全
18、网友多才多艺生活家F:没有说明是锂电池?还是铅酸电池???
19、网友汉村汉人汉风:赔的太少了[得意]
20、网友静静的台风:支持判决[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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