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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城管拔掉瓜田横幅:种地不能打广告

来源:大风新闻 时间:2024-11-22 15:02 阅读

近日,有网友称“自家土地上挂条幅被城管队员以‘种地不能打广告’为由拆下”一事引发网络热议。7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但电话始终未接通。记者致电沈阳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相关信息我们提供不了,你说的情况我一点不了解。”

网传视频——

城管执法队员驾驶执法车疑田间执法

因拆掉群众田头广告旗引双方口角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网友镜头拍向一手拿着被撕破的广告旗,另一手持手机录像的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大声询问道,“我在自己家的地里挂横幅不行吗?”随后镜头转向后方,林木间挂着“XXX陆地香瓜开园啦!”字样横幅。

网友自家林地里挂的横幅

镜头中,一名坐在印有“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座,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询问,“那片树林是你们家地吗?”拍摄者回复称,是他的地。城管制服工作人员表示种地可以,但不能打广告,并指着一旁称“那是公园”。视频中,城管工作人员表示,种地可以,但不能打广告。对此,视频拍摄者回复,种地不打广告,他把产品卖给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现场周围疑似均为田地、林地。现场有两名城管队员,一名在录制视频,另一名与视频拍摄者沟通。

当事人——

田间广告旗被拆,进城卖瓜也不允许

“20多亩地香瓜,数万斤可能会烂在地里”

7月21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视频拍摄者刘先生。根据他提供的定位显示,事发地点位于沈阳市新民市新民南郊小学以南400米处。卫星地图显示,该学校以南有大片土地,无城市建筑。刘先生说,他的田地就在那里,附近50米处去年修建了一座公园。

卫星地图显示,事发地点附近是大片土地,无城市建筑

刘先生说,他是一名农民,靠农业生产为生。视频中的那片土地是他农村的承包土地,他有20多亩香瓜地,大约七八万斤香瓜。此前,他每年都会在车上打广告,然后开进城里卖瓜,因此都能卖完。今年,城管部门不允许在车上打广告进城卖瓜,因此他选择在田间插一些广告旗,“上面有我的电话,可以打开一些销路。”

城管执法人员来田间将广告旗、条幅撕掉收走

刘先生说,网传视频的事发时间是7月19日上午9时许,城管执法人员来田间说他挂横幅,打广告不合法,“二话不说就把我的广告旗、条幅给撕了。”1小时后,城管还回来问他消气没有,“我能不气吗……”对此,他很犯愁,也很委屈,“进城卖瓜也不行,田间打个广告也不行,我这数万斤香瓜,可能会烂在地里。”这件事他感觉很委屈,因此发布在了网络平台上。

有关部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新民城管,无回应

向沈阳城管反映情况,被告知“不接受采访,你说的情况我一点不了解”

7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他不太清楚,会向领导反映后回复。截至发稿,无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还将此事反馈给沈阳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接受采访,相关信息也无法提供,“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一点也不了解。”记者询问,能否了解后回复?对方说,“我整不明白你提供的信息。”记者表示可以为其提供网传视频,对方说,“我们没有设备接收你的视频,没有这个设备。”

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城管执法程序有问题

也有网友觉得田间插旗,城管没有执法权

刘先生分享视频后,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质疑道,瓜农在农村承包的土地上插广告旗,即便要执法,也应该是农管过去执法,为啥管理城市的城管要过去执法?

有网友则认为,城管的执法程序存在问题,遇到农田中插广告旗,应该先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农民自身整改,而非直接上手,强行拆除农民的广告旗。

有网友表示,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往往成熟期只有一个月左右,时间比较紧张,田头打广告可能是因为其种植的农作物销路不畅,希望增加销路的办法。如果无法及时售出,可能会烂在地里,希望城管柔性执法,不要一刀切地处理问题。

律师说法——

农户广告若位于田间距离道路保持合理距离,城管无权限要求其拆除整治

城管强行撕毁农户广告旗、条幅,可能构成违规执法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王毅说,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农户为销售自家农产品做广告是经营销售的方式之一,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广告宣传的经营活动。根据《城市管理执行办法》第8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本次事件中,如视频和地图位置所示,农户广告宣传标语若位于田间距离道路保持合理距离,没有影响到来往车辆行人的安全,也没有影响市容,城管无权限要求其拆除整治,侵犯了农民的合法生产经营自主权。

王毅说,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本次事件中,城管强行撕毁农户广告旗、条幅,属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拆除、破坏公民的私人财物的,可能构成违规执法。

王毅强调,农民遇到城管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积极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利。以该农户为例,可以选择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或者更改该违法行为,对复议结果不服或者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董琳

网友看法

1、网友画雨5:报警啊,他们违法了。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农民在田地里法横幅

2、网友用户4162789675413:欺压人民,天理难容

3、网友山东清水涧:城管管到地头来了,干脆边防也交给城管吧。

4、网友一丝不苟小红花n:国家哪有这么多闲钱养闲人,闲人太多就会无事生非。

5、网友心缘f:城管来田间拔掉广告,瓜果成熟就是一月,不赶紧卖,就烂在地里,农民的损失谁来买单?

6、网友爱咋咋地吧w:他们执法的依据和条例是什么

7、网友新疆九号地:这篇新闻让人深感忧虑。疑似城管队员拔掉田间广告旗,不仅是对农民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城市管理理解的片面。 农民在田间种植香瓜,本已不易,他们需要广告旗来指引顾客,帮助销售自己的产品。如果广告旗被无理地取缔,农民的生计可能将受到威胁。城乡的美丽不代表可以忽视农民的利益,我们应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城市管理的便利与公正。 此事也反映出,城市管理部门与农民之间需要更多的沟通与理解。城市管理并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需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对于农民的广告旗,应该设立合理的规范,让农民也能在城市管理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们应当记住,城乡的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辛勤付出,城市的美丽也需要农民的参与和维护。让我们共同期待,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共存,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共享繁荣。

8、网友手机用户25323708223:脱离生活群众会导致社会动荡

9、网友四海为家46624:城管也能闯入田间执法,农管又到哪里去执法。

10、网友五羊路28:政府设立的城管到底是干什么的?

11、网友文化顽童:带泥的车子不能上路、田地不能打广告!MD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12、网友王某某08:好像是有道理的。广告不是随便做的,是受到管理的。一是要交费,二是内容要经过审核批准,三是地点和展位是需要审批的。四是还有其它的我不知道的要求。

13、网友友爱小红花mT:有这样的干部,直撤到底。

14、网友盛世布衣:这事不能说是坏事。经过炒作城管田间执法,反而使他20亩瓜田大大提高知名度,对香瓜的销路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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