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2月24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至15人,另有44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24日上午,有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分析此次火灾各方可能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源:南京发布官微)
2月24日凌晨,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发布会上介绍,23日凌晨4时39分,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本次事故现场明火于当日上午6时左右被扑灭,现场搜救工作于下午2时全部结束。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所有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伤亡情况(图源:新华社)
据了解,该小区各楼栋一楼架空层位置停放了不少电动自行车,架空层内还装有充电设备。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起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作为小区的管理方,物业有责任确保小区内的消防安全,包括对电动车辆停放和充电安全的管理。若物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比如没有妥善规划电动车辆停放区域、未对违规停车或充电行为进行制止,那么物业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而政府部门也有责任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管,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在此次事故中,相关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是否存在监管漏洞,也是需要深入调查的问题。
停放在失火楼栋相邻楼栋一楼架空层的电动车
“如果经过调查,该起火灾确系电动车起火引发,电动车车主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是由于电动车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所引发,那么厂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产品缺陷导致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若火灾是由电动自行车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电动车主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另外,如果架空层安装的供电动车充电的设备存在线路故障,也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的管理方或者相关的设备供应商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综上所述,对于南京这起居民楼火灾事故,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方。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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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风语男神:这和物业以及政府部门没多大关系,全国上下都这样充电,应该建设公共充电桩,从你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2、网友串25:中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确实牛
3、网友凡人yy:谁生产的电动车要负责,谁给电动车上牌的也要负责,谁让电动车能充电的要负责,谁提供充电设施的也要负责吧[捂脸]
4、网友小喽啰83609151:谁让他们住在这栋楼里的负主要责任开发商负同等责任房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次要责任物业方次要责任
5、网友江南雨41889102:如今建筑设计规划都有问题,连最基本的停车位都不完善。
6、网友一片远见卓识的叶子:求解: 南京小区火灾,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15人死亡?是被烧、还是被毒烟呛死? 另外,1楼架空层着火,高层几处也着火, 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7、网友卢实:各地都有类似的情况!也发生过类似的火灾!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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