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刘毅
5月10日,网传安徽“警方和消防疑似在水泥块中挖出尸体”视频引发关注。10日下午,安徽阜阳警方就此事发布通报称,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将朋友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河内。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视频显示,在一处被警戒线围起来的区域内,两名消防人员和一名拿着电钻的工作人员,正清理地面上一个水泥块。有网友表示,此事发生在安徽阜阳。10日上午,阜阳市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们正在调查此事。
10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4年5月7日颍泉区一居民报警,称其家人费某某失踪。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于5月8日将涉嫌杀害费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7岁)与被害人费某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遂将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董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警方提示,为尊重逝者,请勿传播相关视频、图片。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案,行凶者杀人后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试图藏尸掩盖真相,犯罪情节、手段恶劣,在量刑时会考虑加重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致死,且藏尸水泥,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或将会面临死刑处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欣子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说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从重处罚。董某某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属于掩饰犯罪行为的后续,一般不会单独定罪。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网友看法
1、网友民富軍强:故意杀人还有不死刑的?
2、网友快乐荷叶HSS:应该不是是一个人作案。 一个成年人有一130斤左右,混泥土箱是人的几倍。 水泥必须干了才能封住。怎么拉到河里去的?
3、网友策马月下:都是死刑,难道还会判挫骨扬灰?
4、网友灵敏水滴u0:水泥封尸案,操场埋尸案……,人间离地狱有多远?!
5、网友赏雪a:还怎么从重量刑?已经故意杀人了,不是死刑吗!
6、网友清风ZJG:还可能从重处罚,假如事实是这样,这可能从何说起[祈祷][祈祷]
7、网友羲皇故都的园丁:如此残暴让人怕, 杀人狂魔胆真大。 严惩重判警后人, 法律岂容被践踏!
8、网友无双柳叶f2:那三个14岁青少年不也是故意杀人为什么不判死刑[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9、网友芸想衣裳婲想嫆:想起了张震讲鬼故事:有个女孩睡觉喜欢侧着,背刚好贴着墙,每晚都会梦到一个女孩找她玩,还和她说好朋友背靠背,原来是另外一个女孩被杀砌在了墙里
10、网友坦荡的蜻蜓Ri:天,这什么世道啊,能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关系一定不差,真敢下死手[祈祷]
11、网友我的老家在济宁:已经是故意杀人了,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必须是死刑啊!怎么律师还搞得嫌犯好像不会被判死刑似的?
12、网友乐观的钢笔CQ4:跟电视剧学的吧
13、网友小保242902848:人生三毒,权利,利益,金钱。
14、网友流浪者125317286:既然抛河里咋个又被封在水泥下,不懂不懂。
15、网友幸福叶子V:人的一辈子什么都可以缺,但不能缺德,故意杀人,真是个魔鬼[刀][刀][刀]
16、网友指尖de微凉:现在发现尸体?家人没报失踪?
17、网友微民视野:怎么感觉视频与通告不相符呢?没有打码的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两条人腿,而用电镐打的疑是水泥墩啊,可通告说的是有水泥的箱子里,不知道是描述不对还是本人理解有误。
18、网友吴俊诚16888:还是得靠海好处理,陆地迟早都会找到
19、网友大燕子70后:难怪说影视剧来源生于生活,想到了几年前的操场埋尸案,人性之恶超出想像,
20、网友女口士心:已经是死刑了,只不过用这么残忍的手段藏匿,却把判无期的路堵死了。
本财经资讯由VIP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VIP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