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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看房被控非法侵入住宅案开庭

来源:九派新闻 时间:2024-09-17 03:42 阅读

近日,王团结告诉九派新闻,他儿子王某看房被指控非法侵入住宅的案子,将于8月9日上午召开庭前会议。

但他从律师那得知,其子坚称当天去看房子是获得允许后才进门,没有与屋内的女租客发生肢体接触。事发至今儿子也没有认罪,他们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1】被告人坚称从头到尾都和女租客保持距离

王团结告诉九派新闻,检察院起诉王某于2023年12月20日16时48分许,至义乌市佛堂镇剡溪村某楼栋(以下简称出租房),先至三楼查看,又至二楼女租客陆某房间门前徘徊逗留,伺机趁独自在租房内的陆某开门欲上厕所之际,未经同意,用脚抵门、手掐被害人陆某脖颈的方式将其控制,强行进入屋内,关门将陆某推摁至床上,并施以暴力威胁言语,后在被害人陆某称丈夫即刻下班回来,才威胁被害人不许报警后离开。

此外,王某曾于2023年12月8日和12月18日来到另一处出租楼栋,敲门询问租客祝某有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以及以查看房间布局为由强行进入屋内。事发当晚8时许,他也再次来到祝某门口,被祝某父亲发现,便又谎称租房要房东电话号码,在祝某父亲再次告知没有房东号码后离开。

对于“非法侵入住宅”的指控,王某有完全不一样的说辞。

王团结称,因无法探望儿子,其从律师那得知当天的事情。王某称,去年年底,因为女朋友要来,所以去找房子,当天下午他去看房子,先看了三楼阳台,然后回到二楼,发现有个空的屋子,就进去看了看。

看完之后,王某发现旁边有一间关着门的屋子,便敲门询问隔壁空的屋子租不租,屋内的陆某说租。王某又询问租金,陆某说不知道,屋子是她老公租的。王某又询问两间户型是否一样,陆某说她的屋子多了一个阳台。王某问能不能进去看看阳台,陆某同意,开门。

王团结称,儿子说进去看了房间布局和阳台,觉得阳台也不大,还坚称自己从头到尾都和陆某保持一米多的距离,没有产生肢体接触。“走的时候,我儿子还和陆某打招呼,说打扰啦,谢谢你。”

【2】事发后女租客一家已回贵州老家

王团结提供的视频显示,事发当天,他儿子去看房,从屋外的楼梯走到二楼某房子门口,再到下楼,间隔9分钟。其还表示,王某下楼的时候,步履缓慢,神态正常。

监控显示16时51分44秒王某已经走下楼梯。图/王团结提供

当天下午4时42分,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王某)通过房屋外侧的楼梯上了楼;43分33秒,王某进入二楼共用的卫生间,透过玻璃能看到他的身影,大概30秒就出来了,右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似乎在通话;45分17秒,王某身影出现在女租客房间门口;45分53秒,女租客的房门打开,一个白色身影出现在门内;46分43秒,房门关闭;51分13秒,房门再次打开;51分35秒,王某出了房门,双手揣进衣服口袋,缓步下楼。

王团结称,事发时王某19岁,他为人稳重,从小就没骗过人。王团结从河南来到义乌做点小生意,也放心把生意交给孩子一起经营。其称,该案目前为止的证据只有女方的口供,女方也没能提供出王某掐她的证据。

九派新闻尝试联系陆某未果。

据《新黄河》报道,出租房的房东吴女士称二楼的屋子一开始由陆某一家居住,后陆某的公公回贵州老家,便空了一间屋子,再加上陆某租期快到了,她就贴出出租广告和自己的联系方式。

王某告诉律师,事发当天,他看见吴女士家挂着的广告牌后,在周围转了一圈,走到后面建筑的楼梯时,心想大概就是这里出租,想着先上三楼阳台看看,觉得那里视野好,等看好了再打电话不迟,就直接上楼了。

吴女士称,事发后两天,陆某的公公突然来了。她公公说,前两天有人来抢劫,有个男孩上来掐住他儿媳妇的脖子,摁住了她。吴女士连忙询问有没有受伤,是否去医院看过,女租客的公公说只有一点点伤。没多久,陆某一家全部返回贵州。

【3】律师:需其他证据来还原事实真相

王某的辩护律师周兆成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由于监控视频并未拍到屋内的情况,且双方的言辞证据存在分歧,因此要想认定其构成犯罪,还需要依靠其他证据来还原事实真相,包括现场勘查、物证检验、证人证言等。

周兆成(左)与王某父母。图/受访者提供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经住宅主人同意而强行进入,或者拒不退出等情形。在本案中,要想指控王某构成犯罪,必须明确其进入房间的行为是属于“非法侵入”,并且主观上王某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房间为住宅。

周兆成提到,王某出现在事发地就是为了帮女友租房。监控视频也可以证实,王某是下午4点42分上楼,4点51分下楼,中间仅停留9分钟。上楼后,其未直接进入该女子房间,而是在4点43分时进入走廊外的共用厕所,不足半分钟即走出。王某自己也供述,其进入房间是正常敲门,不存在任何暴力行为。此外,案件发生在私密空间内,且时间短暂,因此证据的收集和评估难度较大。还需要在后面的庭审中,仔细分析现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因素。

周兆成表示,希望义乌市法院依法依规办理这个案件,“既要还女租客一个公道,查清案件的事实,也要还被告人王某一个公平公正。”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编辑 王佳箐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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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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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光头郭:假如两个人以前不认识,租房中间又没发生言语冲突,女的应该不会无原无故冤枉这个小伙。

2、网友常在江边走:九派就靠从犯罪嫌疑人家属那里还原事实?你问小偷没有偷东西,没有一个小偷会承认!就从文章内容来看,也不是一次到这里,之前就来过。显然就是对这个女的产生歪心思了。另外,说没有接触,那公安为什么介入?卡脖颈的情节从何而来?

3、网友伊布拉希莫维奇耶:这不是强奸未遂吗[吃瓜群众]

4、网友欢快钢笔qyF:从逻辑上讲,没有恶意行为,不会被耗时耗力起诉到法院

5、网友石头人BB:去里面偷东西了吧

6、网友用户4462293743194:应该不会冤枉他,无凭无据单凭女方口供是不会刑拘的(猜测公安应该已经掌握男子口供了),再提交检察院公诉,如果单凭女方口供,公安向检察院申请公诉是不可能批下来的,公诉后没被判刑是要给国家赔偿款的,坐等开庭就行了,男子大概率被警察抓获后,供述了作案事实,不然公安局的刑拘,和检察院的公诉流程根本办不下来!

7、网友十八线啾啾: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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